2017-04-21 21:54 871 次 ym6066
第十一根本堕戒:对无名相诸法起错误妄想。前则已说第一点:于何对象违犯过失?本则乃说戒之犯行。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妄想诸法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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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认为金刚乘修行者违犯根本堕戒的行为,是妄想一切法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这样的戒律施设,老实说是不理智的施设,根本就是自打嘴巴。试想《密经》、《密续》中所说的一切法,必然是名相一大堆,如果不用名相堆积,如何能构成一本书?《密经》、《密续》的形成,必定是他们历代祖师爷呕心沥血的集体“创作”;那么这些书籍的形成过程,不就是“生”与“住”吗?乃至于谭崔的根本成就在于男女双修的“乐空双运”,也是一种有“生”、有“住”之法啊! 如果死后,而且又是一把火烧了,或者生前眠熟与闷绝时,那乐受不就“灭”了吗?这些书籍的形成,难道说不是一切法吗?“谭崔金刚乘”双身法所施设出来的第十一根本堕戒,其施设者是否有想到他自己已经先违犯根本堕戒了?
生命的出生乃“名色缘识”、“识缘名色”,“识”者第八识如来藏,“名色”乃色受想行识也。色是色身,就是众生的身体,依于身体而有的见闻觉知乃至一切行为,就是受想行识。“名”在佛法中有时候专讲色身的受想行识,有时候随顺一般人的说法,将色法的外表、特征称之为“名相”,依于名相所指的,就有一切法的“法相”。换句话说,依于色身的外观而有各种名相,例如看到穿藏红色袈裟者,就说他是“某某喇嘛”;依于“喇嘛”进行“谭崔金刚乘”双身法之受想行识,那是内在的“名”--受、想、行、识诸法相。总之一切法必定有“名相”,也必定有“生、住、异、灭”的法相出现。
“妄想”就是“虚妄想”,是说对于佛法真实相的不了知,产生了“自以为是”的“邪见”、“见取见”;对于这种人,就说他对佛法的真实义有“虚妄之想”。假藏传佛教宗喀巴与达赖喇嘛等诸上师,对于佛法的真实义“付之阙如”,将“一切法空”妄说为清净法;皆认为一切法最后成空,误认空乃清净一如境界,那还有什么名、生、住、灭的法相?宗喀巴在解释第十一根本堕戒犯戒行为的当下,自己陷入迷思而不自知;因为他解释这些戒律的时候,不但使用了各种名相,也有法的生、住、灭。譬如他想完成这一部〈根本堕戒释〉的念头一起,就是这件事的“生”;在写的当中乃至完成之前,就是“住”;完成以后就是“灭”。书开始印刷,这种行为谓之为“生”,印刷当中谓之为“住”,印刷完成以后,就说印刷这部释的法已经“灭”了。这一部释是谁在写?宗喀巴!那不是“名”吗?这整个过程,皆有人、事、时、地、物,宗喀巴完成这本〈十四根本堕戒释〉是事实;摆在眼前的证据,想赖都赖不掉。如果宗喀巴还抵赖诸法没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那干脆改姓“赖”算了。
也许宗喀巴会辩白说:“我所说不是一切法空中的无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而是在说一念不生的清净境界”。“一念不生”真的就没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吗?“一念不生”是离五尘的见闻觉知,但是有意识心住于一念不生的定境法尘中。有想打坐的念头,就是法的“生”起,念头由粗念慢慢进入细念,到最后离开五尘的一切觉知,这就是“住、异”;再说“一念不生”是依于色身与意识觉知心而有,色身与意识在打坐这一段时间里,也有色身的“住、异”及意识心进入定境法尘中的“住、异”行蕴;而打坐总有出定之时,那时候的“一念不生”,必然随之破灭无余。所以说,宗喀巴主张“一念不生”、“一切法空”中没有名、生、住、灭等诸法法相,全都是不懂佛法所导致的“虚妄想”。
“诸法”就是一切法。既然提到“诸法”,就必然有“法相”;若无“法相”如何说明“诸法”?佛陀“示现”在人间,宣说“三乘菩提”,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宣说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这些内容,都是有“名相”,其本意就是要让听法者了解法的内容,也有生、住、灭的法相。不管是正法还是邪法,全都离不开语言相、文字相而引生诸多心相;所差别的是,正法能导人向善,宗喀巴、达赖的邪法能误导人堕入痛苦的深渊。
复次,例如眼识,必须有眼根触色尘,才能有眼识的出生;眼识能够了别色尘,这就是眼识的自体性,故说眼识有生、住乃至灭的法相。耳、鼻、舌、身、意识的出生与其自体性,亦复如是。三界“诸法”就是三界一切法,指的是五蕴、十八界一切法,有色法,也有心法,也都有一切法的法相。
再拿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所熟悉的“谭崔金刚乘”双身法为例,这是他们引以为傲,也自认为是最殊胜的法门。诸喇嘛上师为了行“双身法”,修练宝瓶气等演碟儿(Yantra)法门,不管气功有无练习成就,“双身法”的序幕一旦打开,必然是“金刚杵”出鞘而与明妃的“莲花”和合;过程中有“行淫的乐受”,对个中的滋味了如指掌,乃至到最后的“性高潮”,意识心对整个行程是一清二楚的。这种“双身法”进行过程,是离不开“名色”的,整个行淫过程,有色法的“金刚杵”,加上“杵莲和合”所引生的各种受想行识之生、住、灭的法相。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喇嘛,虽然承袭“缘起性空”、“一切法空”的教义,也经常向信徒散播“一切法空”的邪见,号称已经修完了显教的法;但由于经常浸淫在“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淫乐当中,个中的“受想行识”之“生、住、灭”的法相,必然全部领受无余。换句话说,虽然口中说“一切法空”,但是日常行“双身法”时,却是具足“受想行识”,也不离“生、住、灭”的法相。所以根本堕戒内容:“妄想诸法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对诸上师以及金刚乘行者来说,等于必定会在莫明其妙中犯了自己施设的此一根本堕戒。
依于佛法的正见来说,一切法皆是“因缘所生法”,乃“有因、有缘”来成就一切法。一切法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有“根本因”、配合“缘”,才可能有一切法的生起,此乃佛法中所谓的“法不孤起”。以人为例,一个人的出生,必须有父母亲精子、卵子的和合,才有“受精卵”的成就;加上有“中阴身”来投胎,由“中阴身”里的第八识如来藏,借此“受精卵”在母胎中吸收母亲血液中的“地、水、火、风”四大,逐渐制造出色身,经过十个月的孕育,则有新生命的出生。此乃佛法中“缘起”--有因、有缘--的真实义。
一般学法者将“缘生法”误会为“缘起法”,完全忽略了“父母未生我之前的本来面目”,不知道必须有第八识住胎造色才能出生名色,将出生以后的一切见闻觉知“缘生”之法,以为就是“识生名色”过程的“缘起”法。最大的争议点在于生命的出生,误会是单凭父母亲就能出生名色,忽略了有“中阴身”来投胎这回事;但此中阴身生起之“因”何在呢?竟然都不探究而误会了经中的圣教。然不管是“缘起”、“缘生”,会变异的“假法”与不生不灭的“真实法”是合作无间的;若无真实法作为生命的支撑,有生必灭的名色等假法是无法成就的。“假法”顾名思义是“假有之法”,乃短暂而有、最后成空;色身是假法,依色身才能出生的觉知心等六识更是假法;既然有出生、有成长、有衰老、有病痛乃至死亡的变异过程;人的一生,就是这种从出生到死亡的写照,证明都是假法。然而犹如哲学界推断出来的一件真理说“假必依实”,若无真实不坏法的第八识真如常住不坏,当有生必灭的名色五阴出生时,就必然成为诸法“共生、无因生、他生、自生”等外道邪见所说的出生,这在《中论》里早就被龙树菩萨破斥过了,但宗喀巴等人至今还不懂这个道理呢。
假藏传佛教中,特别是格鲁派诸上师口中的“一切法空”,就是在说人死亡以后“色受想行识”的“空”;皆认为“一切法空”中,完全没有受想行识,也没有色法的生、住、灭的一切法相。然而诸上师却忽略了一点,生命是生生不息,且在六道中轮回不已的;若人死后的名色“一切法空”以后,就再也没有名、生、住、灭等法相,就此打住,难免变成“断灭”。更何况假藏传佛教有一本《中阴身得度法》,主张人死后还会继续受生轮回,可见人死亡以后,并不是“一切皆空”,宗喀巴这里的说法可就成为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了。人死亡以后,只是肉身坏灭,依然有“中阴身”的“八识具足”来成就轮回,依然是有名、生、住、灭的法相。只是因为假藏传佛教格鲁派诸上师,否定有“真实法”第八识的存在,对于轮回就完全说不通了;而达赖、诸法王、诸活佛的“灵童转世”问题,也就变成无法自圆其说了。
宗喀巴引耆那息利在所著作的《金刚乘离二边论》里说:“于一切时一切处视诸法如幻、无自性,即是真言乘行者修行之心要。”此处所说的“真言乘行者”就是指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以及金刚乘修行者。这一段话是在提醒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所有人,必须“于一切时一切处视诸法如幻、无自性”;意思是说,“诸法如幻、无自性”,到最后必然成空,所以没有一切法与法性可言,这又公然违背了弥勒菩萨所传,为藏传佛教所重视的“辨法法性论”。从这里可以很清楚的得知,宗喀巴和耆那息利这个人之修行心要与佛法知见,尚不能及二乘解脱的框架,与真藏传佛教真实义尚有一段相当大的差距。由于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全都沉浸于“谭崔金刚乘”双身法,不离色阴来修,也不离受想行识四阴来修,追求的是五阴中的乐触而落入五阴之中,不离三界有,所以“口说空、却行在有中”;宗喀巴又因为否定了真实法第八识如来藏,注定了于二乘所证的解脱生死,以及佛菩提所证的实相般若等实修、实证全都“无缘”。
解脱道的圣者,是已经体解“诸法如幻、无自性”,是有把握于死后能够入无余涅槃的人。这些人在还没有入无余涅槃之前,依然是要吃喝拉撒乃至睡觉等一切行为法相;也就是说,实证解脱的人,色相依然,受想行识依然;只是断了“我见”、“我执”、“我所执”的心解脱,并没有因为实证解脱而变得与一般人不相同。第十一根本堕戒所说的犯戒行为:“妄想诸法有名、生、住、灭等体性法相”,意谓着制戒者本身被“妄想”缠身,再以此“妄想”来缠绕其他学法人。
对于有无违犯此根本堕戒的标准,宗喀巴认为阿底峡的释义说得最为明确:“诸法无名相,是清净光与空一相。妄想建立故,视诸法有生灭等非一、具二边自性相,譬如说有日、夜等相,起诸妄见。”阿底峡的见解乃是“自续中观”派,但一样是落入“一切法空”的“空无”,将空无所有“妄想”为永不变异之清净境界。他认为:“若有人因为妄想建立的关系,看一切法有生、有灭之不同法相,或看一切法有生、有灭的自性相,就好像看白天与夜晚有法相一样,那就是落入妄想见解。”
阿底峡在说“诸法无名相”这一段话的当下,自己已经先落入文字相了。也许阿底峡会说,一切法空背后的空无,是清净无染境界,如何会有名相?一切法空以后的空无乃是虚空,然虚空无法,不可能无缘无故再另生他法,因为“孤法不生”故,龙树的《中论》早已说过诸法不能“无因生”故;阿底峡此说,变成不合乎佛法的戏论。有生相、必有灭相,如此循环不已,此乃法界不变的轨则;白天与夜晚循环不已,亦复如是。阿底峡依于“一切法空”的妄想,将这些法相予以否定,乃“睁眼说瞎话”的佛法戏论。阿底峡一生之中,从学最久的老师乃是持“诸法唯识”见的金洲大师,然而阿底峡终究无法证得诸法法性阿赖耶识如来藏心,导致了他一生之中对于第一义谛的怀疑,只能游走于自续中观与应成中观之间;更导致了他虽然不认同无上瑜伽伽双身法,但却不敢非议其过失,坐令双身法在西藏继续广传,使藏地的相似法淹没了正法。
值得再提的是,阿底峡所言之“诸法无名相”与佛法真实义的“无名相法”是完全不相同的。“诸法无名相”乃道地的凡夫虚妄想,因为既然都已经谈到“诸法”了,为什么会是没有“名相”呢?一切法若不使用“名相”来说,难道要“比手划脚”不成?纵使是“比手划脚”也是意有所指,也算是“名相”的一种。“无名相法”却是说这个法没有色的法相,也没有受想行识相,但有真实的自体性,能够借缘出生三界一切法,而与所生的三界一切法并行运作;其运作体性乃离三界一切见闻觉知法相,不念三界一切法,也不思惟三界一切法,但却能了知三界一切众生的七转识心行。
《大般若经》云:“诸法皆无自性,若法无自性则无所有……。”缘起之法都无自性,因为无自性,最后成空。“缘起”的真实义是“因缘所生法”乃“根本因”借“缘”所生,“缘”灭成空,所以有生的诸法都是借缘而起、而坏;所以“缘起法”表面上看起来是二乘“缘觉”的解脱道法门,实际上还是离不开佛菩提的真如境界,因为都必须有一个真如心常住,才能借缘而起诸法。所以三界的“缘起性空”、“一切法空”是不能没有“无名相法”第八识如来藏的;由于三界一切法与“无名相法”,是“非一非异”的关系,乃“无名相法”所生、所显,互为因缘而显现三界一切法。
由于“无名相法”真如境界中是没有三界一切法,所以没有三界的名、生、住、异、灭等各种法相。虽然“无名相法”第八识如来藏乃本来而有、不生不灭,但却含藏了诸多染污种子,遇缘即必现行,才能出生名色,然后展转成就三界一切染污法;故说此“无名相法”为不垢不净,说为“自性清净而有染污”。这与阿底峡所云“诸法无名相”,将“一切法空”之空无,妄说为清净境界,是完全不相同的,因为阿底峡所说全都是五阴中的境界,不曾触及“无名相法”第八识真如的境界。二乘解脱道所实证的“缘起性空”、“一切法空”乃无余涅槃境界,此中无智亦无得,无有一切法相;但所谈的也是依“无名相法”才能生住异灭的名色“缘起性空”境界,非是单单只谈名色灭后的“一切法空”的“空无”。这一点是必须要釐清的,否则解脱道的实证者,就变成断灭空的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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