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教派奉持的《十四根本堕戒》,前四条“堕戒”的对象都是人,第五条虽说为“菩提心”,却不是法义的讨论,因为在密意中,“菩提心”、“莲花液”都是男上师与女弟子双修时产生的秽物,与佛法的修证全无关系,偏偏还故作神圣,戒相中明订“不得舍弃”“否则犯戒”,真是无聊的事情。随着进入第六条堕戒的评析,从字面上看似比较像在论义,实质内容将如何?请看原文:

第六条根本堕戒

原文:

第六根本堕戒,谓批评自宗教义或是他派教理。

于“自宗”“他派”间,千万难

对于这第六条戒相本文,此处暂时不作处理,其原因并非在评析相关“教义”“教理”时有什么迟疑或困难,而是界定“自宗”与“他派”时不容模煳,必须先处理。根据以往常见到的,假四大教派在与人辨正法义时,其立场经常犹疑闪躲。就像蝙蝠那样,若是遇见捕鼠人,牠就张开翅膀作飞禽状;而当抓鸟的来了,牠却敛翅装作鼠辈。因此我们得等宗喀巴一辈行者,将所谓“自宗”“他派”界定清楚了,再来作评析。

原文:

亦分两点说:一、于何对象违犯过失?那波巴解释说:“自宗”是指佛法弟子,“他派”是非佛法弟子,“教义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他特别指出:“如果修行者批评于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

对第六条堕戒,宗喀巴还是分“对象”“犯行”两方面作“戒释”,本段针对“对象”,而宗喀巴援引那波巴的解释就又是一笔煳涂帐。那波巴说:“‘自宗’是佛法弟子”,可是依据前文我们已经知道这位“黑行者”那波巴在行止上是履践“裸形”的外道;在信念上他依止奉行的是,印度性力派渗入以后的左道,本质上就是外道。因此,综而论之,那波巴是没有资格代表佛法划分“自宗”,更没有资格以“佛法弟子”自许;准此,那波巴界定“他派”也无法成立,因为以他身为外道的立场,“他派”有可能正是“佛法弟子”。总而言之,以外道身分来论佛法“自宗”“他派”,或是以外道本质混充“佛法弟子”身分而为此,都只是鱼目混珠,把论点愈弄愈模煳,无法厘清法义真面目。

 

出世哪有“更高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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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教派人士可能于此想作辩解,可是只要看那波巴的下一句说词,便可以明了他们的确不懂佛法,实为外道的事实。那波巴说:“‘教义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众人皆知广义的佛法可包括人、天善法,声闻、缘觉二乘,以及大乘菩萨道等“五乘佛法”;前二者只属于“世间法”,而可称为“出世之道法”的正是声闻、缘觉二乘菩提;大乘菩萨道则为“世出世间法”。这五乘佛法,其法义与解脱、智慧等的究竟殊胜,后后胜于前前。进一步分析,“出世”是指出三界,而三界外无法,出了三界都一样入无余涅槃,因此,“出世之道法”没有什么“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即使声闻、缘觉此二乘之间,也是世尊因众生根器的不同而别别施设,二者无须分别高下,都是平等平等。

更何况,不论三乘菩提、五乘佛法乃至一切法,都是因为法界实相真心如来藏才得建立,今宗喀巴、那波巴等人完全不知不解真心如来藏是出生万法的本源,也具体显示“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实相,更不知不解《大方广佛华严经》中所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的意涵,因此妄想“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可见所思所想绝不是佛法,而是又回到了外道的世间法中,无法以滥竽而充佛法“自宗”之数。或从另外的角度来理解,那波巴以“出世”为“更高的法道”,岂不正暴露了“法道”现前是离开了正统佛法后,回到“世间法”中打滚厮混之法道?则出世之“教义教理”显然已不皈于那波巴等人的“自宗”,而那波巴、宗喀巴以及假四大教派中人,皆为“非佛法弟子”的“他派”,其理明矣。

宗喀巴又引用那波巴的言说:“如果修行者批评于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这一句话亦易生淆讹,至少应分两个部分来先后各作评析。首先从其前半句来看,那波巴似乎在暗示:“佛教”修行者不应该批评外道非佛弟子。然而事实上却不能如此简单笼统。固然古德有谓“佛法本无诤”,是指同属实证者之间;但是面对外道法,义理偏邪行将恼害于众生;或是依附佛教,淆讹正法误导佛弟子时,大乘修行者决定不会袖手旁观,或作乡愿,定将依循佛嘱,挺身而出以勇猛手段、菩萨道心行,摧破邪说导以正法,这正是 圣玄奘大师说的“若不摧邪,难以显正”的意思。甚至世尊出世弘法,也经常不惮辛劳,一一踵随外道六师足后,亲至各大城,亲自予以摧破并救度之。因此。那波巴假借“佛旨”不许学人批评“外道非佛弟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当然那也是为了彼等另有用意而作的铺陈,期望真正的佛弟子不对仿冒佛教的加以评破,是故其说不足采信。

弃舍观想,远离“大日”

至于那波巴提到的“大日如来”,是密教信奉的“本尊”之主尊;有关于“大日如来”的一切,全出于密续,正统佛教经典皆不作“大日如来”的说法。盖“大日”为“摩诃毗卢遮那”的意译,“毗卢遮那”正是住此娑婆世界的法身佛,“卢舍那”为其报身佛,而“释迦牟尼佛”为其应、化身,此一佛的法、报、化三身就此具足圆满,不能另有法“身”。印度密教与假四大教派一向喜作抄袭佛教之事,毗卢遮那(Vairocana),意为照耀,是光明遍照的意思,他们就依此而发明了“大日如来”,并将之移至其曼陀罗五方佛之中央,密教中人修本尊诸法时,自有相应的鬼神化现冒充为大日如来而感应之,其学者自己不知还信奉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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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6%97%A5%E5%A6%82%E4%BE%86

为何“大日如来”绝不是佛教中之如来法身?因为“毗卢遮那”法身佛无形无相,不可能成为徒能“观想”,甚至合而为一的“本尊”,更不可能以色身而与明妃、佛母拥抱交合乐空双运;若谓彼以化身示现,而一个三千大千世界只须一佛教化,则此娑婆世界释迦牟尼佛的千百亿化身,忙波波地于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内,到处化形示现度化众生反成戏论,焉有此理?

因此,可想而知“大日如来”是盗法于佛教,又回头扰乱于佛教的“盗乱佛法”施为,只合予以破斥,千万不能盲信盲从。善根尚存而且明理之徒,听闻本篇的破斥,当莫待“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更应直接主动远离“大日如来”,更应远离为此“大日如来”搭台唱戏的假四大派系。

原文:

虽然说,蓄意嘲笑于外道的错误知见,乃是错误的行为,但是把外道认为即是此戒的违犯对像来说的话,我也会感到不安。因此,让我们进一步来分析应如何正确理解此戒。应依《根本堕戒深意论》里所说来理解,应将“自宗教义体系”视为是真言乘,将“他派教理体系”视为是般若乘。或是说,此即显示:如果嘲笑于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种,即犯此戒。因为《果得精髓概要》、《胜乐金刚密续莲花度母论》、《世尊一切法教祈请仪轨》,与《密集金刚密续光明论》等中皆说:“若批评三乘法教……”,所谓批评,即是显示以上所说道理。《红怒尊曼陀罗仪轨》与《黑怒尊曼陀罗仪轨》等,所说法义道理相似。《金刚真实光明密续》亦明确的有:“批评自宗与他派教理体系”的批评字意。

搭台自演“乞丐赶庙公”的戏码

本段原文中,开始先虚晃一招,说“蓄意嘲笑于外道的错误知见,乃是错误的行为”,事实上真正佛弟子在作法义辨正时,不会存有“蓄意嘲笑”的心理,只会站在导正知见和悲悯众生的立场,破斥、导正而把法义厘清,对事、论理而不对人。宗喀巴此说其实代表着自身心虚,深怕有朝一日当面论义时,自己堕于负处而招人嘲笑,故先将反话正说,防卫性地禁制“嘲笑”。因此,其第二句便说:“把外道认为即是此戒的违犯对象”,他也会感到“不安”。宗喀巴这样的说法,其实是把佛弟子对外道的摧邪显正,认为不妥,应该要来一记回马枪,戳向佛教正法,他才会“安心”。这样一来,已经把假四大教派,就是外道潜伏在佛门中“卧底”、随时伺机来个“窝里反”的事实,不打自招表明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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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宗喀巴,立刻露出狐狸尾巴,要跟大众“进一步分析”他的歪理。他引据不知何人所造的《根本堕戒深意论》,刻意掀起佛门中的“假性内战”。所谓“假性”是说,宗喀巴划分的所谓“真言宗”,其事证无上瑜伽是性力外道法,不是佛法。话说从头:宗喀巴在此大喇喇的表示:“应将‘自宗教义体系’视为是‘真言乘’,将‘他派教理体系’视为是‘般若乘’。”先解释一下,人士经常将正统大乘佛法称为“般若宗”,而将它们修习的外道法,以“真言宗”之名硬塞入佛门。各位请看,宗喀巴这一句暗渡陈仓的二分法,一下子就将邪法夹带入佛法中,还和大乘法(彼所谓“般若宗”),平起并坐齐头论道;众人若是不察,一个不注意就会给他糊弄过去。其次,宗喀巴竟然把外道法划分成“自宗教义体系”,而将大乘法及真觉囊巴的如来藏妙法,都划分成“他派教理体系”,在不知不觉之间,外道居然在佛门中喧宾夺主当家作主起来。这虽然只是假自身内部的宣传,但是不明就里的徒众,原本也是单纯的佛教徒,就这样被骗进“乞丐赶庙公”的藏传假佛教当中了。

宗喀巴把闹剧的舞台安排停当,便开始煞有介事地公然宣告:“如果嘲笑于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种,即犯此戒。”表面上似乎公平地对待两方,但宗喀巴此说之目的,就是借此抢据发言的制高点,给人以“若有犯者,我宗某人将各打四十大板”的印象,读者往往就会不知不觉间被他洗脑而认为也是佛教,然而事实上这两方是完全不对等的。佛教正法只会想悲悯救度众生,而不会任意嘲笑;邪法理虚心怯,却完全无法回应佛教正理的质问。这样的“犯嘲笑戒”将如何成立?佛法如旃檀香,则是腥檀聚,宗喀巴还妄想将二者放在一起任人品头论足,若非愚痴人,就是有心扭曲事实,残害真理之人。

宗喀巴为了矫撑排场壮其声势,还特地将《果得精髓概要》、《胜乐金刚密续莲花度母论》、《世尊一切法教祈请仪轨》、《密集金刚密续光明论》等一堆老王卖瓜的密续堆叠出来,却指引出“若批评三乘法教……”这七个字来,含混夹带“法教”于佛法中,又是书名比引文内容还长的闹剧,以这样颟顸打空包弹的态度作“戒释”,实在令读者摇头无言。除此之外,他又列了《红怒尊曼陀罗仪轨》、《黑怒尊曼陀罗仪轨》、《金刚真实光明密续》等三本密续,也都只为了用“大堆头”的声势吓人,指出或强调不许正统佛教“批评”他们而已。并不是真的具有引证价值。只是此处所称说的“三乘菩提”,还有“自宗”与“他派”的明确意涵,还有待后文深入讨论。

原文:

在《金刚伞盖密续》里有说:“不要排斥其他教义”,这种教导似乎只是谈到了批评他方的一面而已。

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

我们相信藏文的表意,在语法结构、表达习惯上或许与中文会有些落差,也或许是宗喀巴每每故意要造成读者在会意时的模煳,因此,有些译文的叙述必须要小心阅读,才不至于造成误解。譬如这一小段,当宗喀巴在说“这种教导”,他指的并不是想当然尔从前一句顺读下来的《金刚伞盖密续》里“不要排斥”的意思;反而是要跳接上一段,从一大堆假古董中翻出来的“若批评(以为主的)三乘法教……”的意思。此所以前半句强调消极的“不要排斥”,后半句却反而菲薄较强势的“只谈批评”,二者指涉内容不同故。宗喀巴把这一句看似轻描淡写的两面表述放在此处,其用意,一是要总结其“戒释”第一分项“不要批评”的强势禁制解说,二则是要总起下文,在“戒释”的第二分项中转化成比较软调的“只要不排斥,就无过失”。换句话说,这一小段正是宗喀巴将第六条堕戒,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中间的“稍顿”动作。至于为何如此,以及其详情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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