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跑得了神仙跑不了庙”,“十四根本堕戒”制戒者及假四大教派诸祖师,其心中的“善逝”固然早已逃之夭夭,但是“十四根本堕”的第二条戒还没有释义完成,宗喀巴又将怎样运用独门功夫的“翻转法则”,来释义如何是不“违犯善逝世尊言教”呢?请读本文的评析:

原文:

第二堕戒的犯戒诸行,即是指违犯于诸佛三乘法教。以违犯来说,因为那波巴说:不违背于三乘法教,是指修证于无有矛盾的一切三乘誓愿教理。因此,应知那波巴是指违反于这些法教的意思。如果简单的将第二堕戒视为是指违背弃舍于成佛誓愿的话,那么,所有的堕戒都将变成此第二堕戒所说内容之过失了。那波巴所说,并无此意。桑提巴在其所著《宝灯论》里则说:所谓违背三乘法教,是指意乐轻慢于诸佛法教之意。因此,总和二论所说教理,显见三因成办,即犯此堕戒:违背诸佛所教三种誓愿、觉知犯戒,与蓄意轻慢诸佛法教。

诸师翻转“世尊言教”

宗喀巴此谓“第二堕戒的犯戒诸行,即是指违犯于诸佛三乘法教。”表面上是明确界定“第二根本堕戒”戒相“谓违犯善逝世尊言教”之内容,但是实际上他是在作模糊焦点的前置工作,因为到了后文他就来个“偷天换日”,将邪见横柴入灶的调包了过来。他又引用那波巴的说法,将佛陀三乘法义圣教,暗示为“无有矛盾的”和“可能有矛盾的”,来作为是否修证的选择依据。此处先不说那波巴涉及谤佛谤法的口业问题,仅说他的扭曲解释将“谓违犯善逝世尊言教”,说成“是指违反于这些法教的意思”(“这些”仅指认定为“无有矛盾者”─如果宗喀巴的语意观念还正常的话),这位裸形外道“黑行者”的“翻转法则”就着实运用得有如家常便饭了。

宗喀巴显然是赞成“世尊言教”“可能是有矛盾的”,而且在遵守实践上“可有通权达变的考量”,因此他说:“如果简单的将第二堕戒视为是指违背弃舍于成佛誓愿的话,那么,所有的堕戒都将变成此第二堕戒所说内容之过失了。”宗喀巴故意绕着湾子讲话,想要含糊带过这个关节,但是只要细心解读其内容,其实不难发现,宗喀巴这样的说词包藏祸心,至少包含著三层意思:

1.遵不遵守世尊言教,尤其是“成佛誓言”的部分,不是“简单照做”就是对的。

2.如果一成不变照单全收的话,则可能全部14条堕戒,都“违背世尊言教”了。

3. 如果通通达变,另做选择的话,则未必不可“弃舍于成佛誓愿”。

宗喀巴说“那波巴所说,并无此意。”就是指他无意于呆守“1.”和“2.”而是选择了另外的可能“3.”。

我们的理解,对于1.显示宗喀巴也是赞同假四大教派特有的“翻转法则”,摆明了和“世尊言教”对着干,“就是不甩你那一套”,于此我们已无话可说。至于2.不必宗喀巴表态,“”本来就不是佛教,全部14条堕戒,“从本以来”就都“违背世尊言教”了。而3.“成佛誓愿”非指二乘菩提,而是在大乘法中“发菩提心”,亲证法界实相及般若智慧,广修六度万行,于三大阿僧祇劫中行菩萨道而究竟圆满佛之谓,却是假所不认同的。因此,如果假四大教派弃舍了“菩提心”,还在勤修的话(他们确实如此),就正应合了《华严经》上那一句话最为紧要:“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至于桑提巴在《宝灯论》里说的:“所谓违背三乘法教,是指意乐轻慢于诸佛法教之意。”请注意这里说的并不是“善逝世尊言教”,而是“诸佛法教”。说到“诸佛”,假四大教派里的佛可多啦!纵的从他们的“本初佛”“阿里不达Adi-Buddha”到先后出现的好几位“第二佛”莲花生、龙钦巴,乃至宗喀巴本人,到处都是“即身成佛”的祖师爷;横的,近有排排坐在曼陀罗里的“五方佛”,到满天唱花脸的“忿怒诸尊”,个个还搭配了“佛母”火热交合着,热闹非凡,绝无冷场,学人连想要“意乐轻慢”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已经无处闪躲故。

“三因成办”实则偷天换日

宗喀巴本段的小结说:“显见三因成办,即犯此堕戒”,其中“三因”是指“违背诸佛所教三种誓愿”、“觉知犯戒”,与“蓄意轻慢诸佛法教”。其第一因中“佛所教的三种誓愿”所指为何?又是一件无头公案,宗喀巴在本“戒释”中藏头躲尾、故弄玄虚的的放话方式已经是常态了。“佛所教的三种誓愿”固然可以只三乘菩提的“成佛”“成辟支佛”“成阿罗汉”,但是假四大教派的“三乘”并不指此,同时他们也无智无力修证,更不愿意对这些“成佛誓言”“简单”奉行,他们奉行的是双修,因此这“三种誓愿”,三乘菩提的修证成为“因地(较劣)所证者”,就不予考虑。

除此之外,佛法中名相如海,世尊及造论诸大菩萨,为了众生方便于总持,每将同种类开示以数字集为组合名相,以“三”开头的就不少,但很难查证宗喀巴的“三种誓愿”所指为何。我们只能根据宗喀巴著作《菩提道次第广论》中某一章节提到的,“随顺三宝的差别而发起相应的三个誓愿”(注一),其大意为:

1.应多方面具体、深入地思惟三宝的功德,发起信心和皈依的动力。

2.应如理分析三宝相互间的差别,这样就能了知如何对三宝别别地随顺相应。

3.因为对三宝具足信心,自然会有皈依的欲乐,而且了解三宝相互间的差别。

可见这“三种誓愿”无他,“归依三宝”是也。(但是也被他们改成了“四皈依”,造成其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落差,“三种誓愿”顿成虚设。)

注一:http://www.sutra.org.tw/library/reads%20online/guanglun1/bodhi-scripture3/e-scriptture3-4.htm

偏偏陈健民上师对本条戒相曾作这样的提示提醒:“然此与归依戒有别”。并解释归依法之戒,是就“显教”之法而言的;此条却是就密典用“毒法”、用“恶法”而言。譬如其中有“五不断”法:
1.“杀法”:以明智断妄念之命。
2.“盗法”:夺明妃许渣(即红菩提)。
3.“淫法”:双运修不变大乐。
4.“妄语法”:轮回本无生上而作度生。
5.“恶口法”:了达无语不密之。(注二)

这五法刚好与佛教五戒相反,制戒者却说“生起违越者,则犯此第二条根本堕”,所以这“第二条堕戒”又是一大“翻转法则”,专为双运法而制的“戒”。

注二:陈健民著《曲肱斋全集》〈文二集〉P240~P242普贤王如来佛教会1991年7月出版

至于“三因成办”的第二因“觉知犯戒”则很荒谬,因为宗喀巴把犯戒的认定权,交还给犯戒行为人的“主观觉知”,非但不符合佛所制戒依僧团的客观认定原则,而且还会造成标准难定、各说各话的混乱。如此一来喇嘛们尽管我行我素,一旦有事出包,只要掩耳盗铃自欺,或是装聋作哑欺人,说一声:“我不知道啊!”就轻松过关了,这其实反而是在为假四大教派喇嘛上师和学人大开“违犯善逝世尊言教”的后门。至于第三因“蓄意轻慢诸佛法教”,则是和第一条类似,只是将“上师”改为“诸佛”而已;当然,的“诸佛”并不是佛教中的世尊。

原文:

有诸密续,异于此说,对世尊所说法教之意,有不同解。文殊称在所著之《根本堕戒论》里,曾特别提及:于此戒中,没有次过失罪。在许多密续中,确实都有相似的明确说法。如果没有明确的认知,我不会作此说明。

从“裹轻入重”到“无罪开脱”

文殊称就是在“第一堕戒释”中和稀泥,把所有的断头波罗夷罪、根本堕戒、大分支堕戒等,夯不郎当混作一堆,统统依重量处的莽夫;如今宗喀巴再把这位“老先觉”请出来重施故技,果然不负宗喀巴所望,他一开口就说:“于此戒中,没有次过失罪。”非常“阿杀力(日语,谓爽快)”的就把轻罪“四不舍而全部五入”变成重罪了;宗喀巴也“够意思”的附议:“在许多密续中,确实都有相似的明确说法。如果没有明确的认知,我不会作此说明。”来个“包裹通过”。但是在一般论文的法义辨正中,像这样江湖好汉式的拍胸脯保证,或者指天划地赌咒,却不直接拿出证据来的论证方式,只能说,那不但是非常少见,其实是绝无仅有的。

原文:

有一位西藏喇嘛曾说:菩萨戒中所谓八重与小乘波罗提木叉戒中所说四重,即是密续中所说的违犯诸佛法教之根本堕戒。然而,在任何印度经教中,无有此说,理上亦站不住脚,因为在密续诸佛三乘誓愿教理中,绝不会允许修行者犯下根本堕戒。更说,在密教中,于特殊时刻,显教菩萨戒法或是小乘波罗提木叉戒所不允许的杀生等行为,则是被允许的。 (翻注:宗喀巴意说:显教戒法有可通忏悔处,根本堕戒不通忏悔。此中密教开许违犯于显教重戒。)

“小乘波罗提木叉戒中所说四重”无疑是指“杀、盗、淫、妄”等四个重戒,而关于菩萨戒的轻重及其成数,各个戒本不同,宗喀巴此处谓:“菩萨戒中所谓八重”应是根据《优婆塞戒经》卷第一〈集会品第一〉中,佛告大慧菩萨的:“出家菩萨奉持八重,具足清净,是名不退。”(注三)而言。《菩萨善戒经》即有八重,是以“杀、盗、淫、妄”再加上自赞毁他、悭不施法、嗔不受悔、谤菩萨藏,合为出家八重。《瑜伽菩萨戒本》和《菩萨地持经戒本》各有如《菩萨善戒经》后四重,亦有以加上“杀、盗、淫、妄”为八重者。宗喀巴亦说“即是密续中所说的违犯诸佛法教之根本堕戒。”但是随即话锋一转,却说三乘重戒“任何印度经教中”理上站不住脚。话题为何拉回印度呢,又为何差异那么大?原因是印度固然是佛教发源地,世尊应身佛行化的故迹地;但印度也是佛教中衰时,印度教性力思想羼入性力派外道法的地方,宗喀巴拉回印度来说法论戒,大可创造许多“模糊地带”。

注三:http://blog.sina.com.tw/esun/article.php?pbgid=55688entryid=596083

果然紧接著,宗喀巴便表示“密续诸佛三乘誓愿教理中,绝不会允许修行者犯下根本堕戒。”多了“密续”或“”两个字,这就和前面说的“三乘法教”不一样了。佛教的三乘法教是“声闻菩提”、“缘觉菩提”和“佛菩提”;而的三乘法教则故意篡改为“小乘”“大乘”和他们的“金刚乘”来自抬其身价混入佛教更上于佛教;甚至他们对内则干脆变成所谓“内密三乘”的:“大瑜伽乘(Mahāyoga/无上瑜伽父续)”、“无比瑜伽乘(Anuyoga/无上瑜伽母续)”、“无上瑜伽乘(Atiyoga/无上瑜伽无二续)”,并且不论是父续、母续还是不二续,其实都是不三不四的男女性爱淫修。当宗喀巴说“绝不会允许修行者犯下根本堕戒。”其实倒不是喇嘛们多么持戒清净,而是在密续“经典”和“戒法”中,他们会在事前犯后找许多理由周全掩盖。在此我们得要感谢译者注解出密教“根本堕戒不通忏悔”,但“开许违犯于显教重戒”的真相,否则大家纵使被祖师的说词绕晕,也搞不懂个中的蹊跷;宗喀巴自己就以“可以犯杀”来举例示范开脱,上师们便可以对佛陀所制的五戒、十重戒俱犯以后,全都不算违犯重戒了。读者至此除了张口结舌,又能说些什么?

点鬼布阵以吓活人

原文:

《红怒尊密续》、《黑怒尊密续》、《金刚伞盖密续》、《金刚真实光明密续》,与《果得精髓概要》等中都表示说:密续能够调和显教与密教对于违犯诸佛三乘法教的戒律开示。意乐违犯三乘法教不同于已受三誓愿却无意中犯戒者,后者只算是犯下不具足的根本堕戒过失。此堕戒具有如是法相,以下所说诸条堕戒,亦具此义。

十四根本堕戒释”第二条到了末后,宗喀巴忍不住又把《红怒尊密续》、《黑怒尊密续》、《金刚伞盖密续》、《金刚真实光明密续》,与《果得精髓概要》这一挂招魂幡抬了出来,鬼影幢幢故布疑阵,却还是没有亮出真章,就像古代战争中的疑兵之计,多是力寡心虚时给自己壮壮声势用的。他说“密续能够调和显教与密教对于违犯诸佛三乘法教的戒律开示。”迂回的说词逃不开译者揭发的真相,就是“假调和,真犯戒”。最后两句算是对内部的开许:【原谅“无意中犯戒”(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解释作自己如第二因“不觉知犯戒”),但是真正不能违越的,是咱们已经“调和”好的“密教”和“根本堕戒”。】如果学人胆敢“意乐违犯”“无上瑜伽”的“三乘法教”,宗喀巴在这里放出的讯息是:“好胆你就试看唛!(有种你就试试看!)”

关键词: 宗喀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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