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5 21:57 921 次 ym6066
第十根本堕戒的内容为:坚执对邪劣众生慈悲。前则已说:于何对象违犯过失?本则乃说:犯戒行为。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与恶辈之人为友,或是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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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对犯戒行为的定义,是指“与恶辈之人为友,或是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恶辈之人”就是前则所说的“邪劣众生”。换句话说,凡是对“谭崔金刚乘”双身法不信、有抵制行为之人,或是有轻毁喇嘛、轻视喇嘛之人,这些人全都是宗喀巴眼中的“邪劣众生”、“恶辈之人”。倘若与这批人作朋友,或是对他们慈悲,就是违犯第十根本堕戒。
宗喀巴又云:“有义说,即便在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时,行者心中亦应具有慈悲;因为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因此并不违犯此根本堕戒。”宗喀巴在文章的逻辑上,犯了“不合逻辑”的论述:“在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时,行者心中亦应具有慈悲。”既然已经决定使用“暴力法门”来对治“恶辈之人”,那么这个行者的心中必然充满暴戾之气,才能有“暴力”的效果;倘若行者在行使“暴力法门”的当下,忽然又心存“慈悲”,此“暴力法门”就不能成为“暴力法门”,此乃前后论述矛盾处。
宗喀巴引用一段问答话,来解释使用“暴力法门”的必要性。宗喀巴云:“问:为何在《六面怒尊谭崔密续》里,先说‘智者不应行杀法,救度有情’,后文却说:对治恶人故,应公开对其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若不行者,违犯根本誓愿。
答:具慈悲的圣者,因为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能令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缘故,因此如果遇上即将要造无量世苦果的恶人辈时,若无他法能够阻止恶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门阻止其犯下大恶过失。但是,如果对无恶行的众生施以暴行方便法门,那便是犯下大恶业行。”
在佛教中有“智者不应行杀法,救度有情……如果遇上即将要造无量世苦果的恶人辈时,若无他法能够阻止恶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门阻止其犯下大恶过失”的说法,例如在佛教菩萨戒中的十重戒,明令规定不准杀害众生,尤其是人;但如果菩萨得知有人准备杀害无量众生之时,菩萨会挺身而出,杀彼一人以救无量众生之壮举,此乃菩萨外现杀业,却是心存慈悲的具体表现。例如:有恶人辈将以剧毒撒入水库中,菩萨得知此恶人辈的邪恶行为以后,基于救护无量众生,菩萨会在紧急情况下将此恶人辈杀死,以免剧毒投入水库而使无量众生受到毒害,此乃菩萨戒中“开遮”之基本精神。但并不是宗喀巴所言“行使暴力法门对治恶人……心中慈爱于怨敌”的那种矛盾说法,变成“我是为他好,所以将他杀死”之说不通的辩词。这与佛教中的菩萨,基于救护无量众生之慈悲心驱使下所行之杀业是不相同的。
假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密续》所行杀法,乃是“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行这些手段,内心之中,杀心、杀念再所难免;为了掩饰太平,免除他人的“暴力”观感,就施设如果“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就是不违犯根本堕戒的说词。这种说法,很难说服他人,因为已经决定行使“暴力法门”诛杀对手了,却忽然于“怨敌”心生“慈爱”,这又是为什么?检讨的结果,可得到一点结论,那就是诸上师在行“施咒、以法器击碎、定中行杀,以致毒药成就”的手段时,经常是以失败收场;因此不得不以:“因为心中有爱,所以消弱了暴力法门的威力,导致不能成功”作辩护。一方面可以掩饰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展现自己鳄鱼眼泪般的慈悲。
宗喀巴又狡辩云:“若恶人辈,予以防范,犹来侵扰毁坏三宝,应祈请诸佛菩萨加批功德,并起智慧慈悲观想,于恶人辈施以暴行方便法门。”看宗喀巴所说内容,“若恶人辈,予以防范”,而导致诛杀失败来看,可以证明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所说的“暴力法门”,根本就不曾成功,只是喇嘛上师自抬神通身价,恐吓无知者而欺骗天下人的“茶余饭后”笑谈。宗喀巴又将自己的狐狸尾巴,撩上半天高,说言:“应祈请诸佛菩萨加批功德”施行“暴力法门”;试想,宗喀巴口中的佛菩萨,不是夜义、罗刹等诸恶鬼众生,那是什么?
宗喀巴于回答句中云:“具慈悲的圣者,因为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具慈悲的圣者”使用“暴力法门”,将“恶人辈”杀死以后,“有能力能够令死者往生佛国净土”。宗喀巴如此说法,已经暴露出他对佛法的无知,显露无余。第一、任何一位菩萨乃至诸佛,都不会干预众生的因果问题。第二、欲往生佛国净土者,生前须有“信愿行”,方有可能成就。例如:有心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者,必先相信有西方极乐世界的存在,且要有往生念头,才能于西方极乐世界之莲花池中,有自己的莲花出生;加上生前精进念佛,死后“中阴身”现前之时,方有西方三圣手拿他个人所属的莲花现前接引,坐上莲花之中由佛菩萨带回极乐世界而得以成就往生。换句话说,净土法门乃“自力”法门,非是宗喀巴所说的戏论。如果宗喀巴所说是真实语的话,那么想往生净土者,只要把假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诸上师,骂得狗血淋头,成为诸上师口中的“恶人辈”;那么被诸上师诛杀之后,就能够顺利地往生净土,岂不快意?!
更扯的是,宗喀巴竟然说出“能令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荒唐语。若有人行“暴力法门”将“恶人辈”杀死成功,再将“死者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世上有此等愚昧人吗?已经将人杀死,再让他复活,还让他知道他的死是被谁所杀,这根本不合逻辑。宗喀巴被假藏传佛教尊称为“至尊”,怎么“智商”如此之低?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若此“恶人辈”生前是普通人,被“具慈悲的圣者”以“暴力法门”杀死,“回魂具识”之后,居然大异往昔,摇身一变成为“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人,有此可能吗?宗喀巴是在写“封神榜”,还是在说“聊斋志异”?不但智商有问题,对佛法的知见,简直是“付之阙如”;“付之阙如”的意思是“根本没有佛法知见”,如此看来,最需要“回魂具识,并且知晓于过去未来世”的人正是宗喀巴自己。
“生命的真实相”乃第八识如来藏借着父母的和合之缘所生,故说我们的色身与第八识如来藏“非一非异”;第八识如来藏一旦离开身体“一段时间”以后,此人必然“死透”成为败坏的无根身,根本上是回天乏术,宗喀巴想要让死人“回什么魂”、“具什么识”?宗喀巴根本不知道“魂”,就是人死后由第八识如来藏所生的“中阴身”,“识”指的是“七转识”;若无第八识摄持,这些“魂”、“识”是无法存在的,但宗喀巴却是一生极力否定能生色身及七转识的第八识如来藏,岂非痴人说梦话。
从宗喀巴这里所说,可以连想出他们所谓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全是骗死人不偿命的谎言。历代的达赖、法王、活佛,全都自言要以“灵童转世”的身分再来,通常是编造个地点、方向,以配合有钱有权的家族中新生儿的出生;从大部分的“活佛”都出生自有权势的家族即可判断;这是为什么?理由很简单,所谓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更何况中国的西藏地区何其之大,人口如此之多,要在某一个方向,挑出一个面貌姣好,聪明伶俐、主要是出身良好的小男孩,并不困难。如果达赖、法王、活佛真的是“灵童转世”,也真的“知晓于过去未来世”;在孩提时代,应该即具有前世知识的素养,然而包括号称是“观世音化身”达赖在内之小男孩,各个愚昧无知,得待培养至成年后,方具成人之学养,若真为观世音菩萨之化身,必为正知出胎,此孩童应具菩萨摩诃萨之一切学养而自证其身分,如此岂不省事?也不必那么麻烦,煞费周章,在诸多小孩当中寻寻又觅觅,最后还要经过抽签才能决定。
对照宗喀巴所说第十根本堕戒:“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就是犯戒;在此处又言“行者心中慈爱于怨敌”,并不犯戒。这种“矛盾对立”的说词,不但让人有“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意味,简直就是“不知所云”,本质上其实就是上师说了算,弟子却是得接受重重束缚。接下来宗喀巴引那波巴与桑提巴两人的说法:“唯有将怨敌当成朋友者,才违犯此根本堕戒。”这两个人特别强调“唯有”,意思是说,“在身口意行上慈悲于恶辈之人”,并不算犯戒。那么,第十根本堕戒的条文是谁说了算?前前后后几处的矛盾说法,宗喀巴竟然视而不见;究竟是宗喀巴的文笔敏感度太差,还是他的著作根本就是“抄来抄去”,所以才无法注意到逻辑与这些细节。
如果“将怨敌当成朋友”,就是违犯根本堕戒的话,那么金刚乘修行者在交朋友之前,可就要处处小心了,否则一个不小心就违犯根本堕戒了。如果有家人是反对“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人,怎么办?父母亲若反对,是否就是“恶辈之人”?处在这种家庭,是要将他们视为“亲人”呢,还是将父母视为怨敌而诛杀?出外谋职之前,是否要先问老板的宗教信仰?如果老板也是反对“性交能成佛”的论调,是否扭头就走人?如果结婚以后,无意中发现妻子也是反对“性交能成佛”的论调,是否马上办离婚?如果还继续生活在一起,是否就是犯戒?所以“将怨敌当成朋友”就是违犯根本堕戒的戒条,根本上就是违反人性,也不合逻辑。
“谭崔金刚乘”双身法施设这一条戒律,其目的乃是为了保护“双身法”不至外泄而施设;也因为如此,才需要剥夺金刚乘修行者交朋友的自由意志。然而“将怨敌当成朋友”,就真的是违犯根本堕戒吗?当然不是!因为这些戒条是诸喇嘛上师自己说了算,乃属凡夫所建立的“戒禁取见”,根本不是佛戒,完全没有戒的功能,也不符合法界定律,全无因果律的效果。换句话说,“戒禁取见”没有因果效应可言,大可不必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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