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1 22:06 883 次 ym6066
前面一则已完整说明了第八根本堕戒:于何对象违犯过失?此则进一步说明此戒之犯行:贬低五蕴。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轻蔑’,即贬低于五蕴,即犯此根本堕戒。此中含意,那波巴将五蕴视为是依于大日如来的力量所出生的法相,因此释义说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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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谭崔金刚乘”双身法所施设的第八根本堕戒来看,这个法门是非常重视“五蕴”的,不可稍有“轻蔑”,更不许遵循 佛陀的教导而主张五蕴生灭虚妄,否则即违犯此戒。依宗喀巴的角度来看“五蕴”,将“五蕴”视为至高无上,因为他认为“五蕴的本质”就是“五方佛”;而佛是至高无上的,“贬低于五蕴”即是“轻蔑”五方佛。故说,“此戒之犯行,是指‘轻蔑’,即贬低于五蕴,即犯此根本堕戒”。
然而在前一则已经说完了“五蕴的本质”乃众生本有的“自性如来”第八识所生,非是五方佛;五方佛齐聚在一个众生“五蕴”身上,不但不符合佛法的正理,根本上就是一个从妄想中产生的大笑话。“五蕴”身是修道的工具,修学什么法门,对“五蕴”的看法就自然而然会产生不一样的看法;不能因为看法的不同,硬是要将修学不同法门的人,按上违犯第八根本堕戒的罪名,这是“戒禁取见”的强势不良作风。
“五蕴”是色蕴、受想行识蕴,简称“名色”;色为色蕴,名为受想行识等四蕴。色蕴是众生的色身,属于看得见、摸得着的色法;受想行识蕴是因为色蕴接触了六尘以后所产生的心法。人类色身的出生因缘乃是父母亲的和合之缘而有,由于出生的不同,环境的不同;长大以后,受想行识也就各不相同。
若如宗喀巴所言,色蕴的本质是大日如来,受想行识蕴的本质是其他的四个佛;五蕴的本质既然是五方佛,为什么人类的命运有天差万别,有俊美、丑陋,富贵、穷苦,健康、疾病等种种的不同法相差别?又为何依旧处在生死及无明中?所以说,五蕴是业报身,乃“自性如来”第八识依于众生自己的所造业,于业果“异熟”之时,还之于众生自己。宗喀巴所云,五蕴的本质是五方佛之事,纯粹出自于他自己的臆想。
由于五蕴是业报身,若有众生今生受了不可爱的异熟果,必然不会宝爱自己的五蕴身,有的众生甚至会有轻生而弃舍五蕴的念头;但也不能因为如此,就说这个众生“轻蔑”五蕴身,而说他违背根本堕戒,不可忏悔。这是说不通的。五蕴虽是业报身,但也是修道的工具,正所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有轻生念头的人,是在万念俱灰、肚子填不饱的情况下,想要脱离痛苦而有了弃舍五蕴身的行为,其实还谈不上有“轻蔑”五蕴身的念头与行为,只能说是“其情可悯”。能够值遇佛法却因业报而“轻蔑”五蕴,致与正法擦身而过,乃令人扼腕之事,非是违犯根本堕戒。
宗喀巴云:“此中含意,那波巴将五蕴视为是依于大日如来的力量所出生的法相。”宗喀巴在这里说得“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但以他说五蕴的本质是五方佛的外行话来看,这一段话,显然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是蒙上的。“五蕴”与“自性如来”乃非一非异,三界一切法相乃五蕴与“自性如来”和合运作的法相。如果宗喀巴与假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诸上师将“大日如来的五蕴”,视为与“大日如来”非一非异,则宗喀巴所说的这一段话,可以说正确无误;但若如宗喀巴所言,众生色蕴的本质是大日如来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宗喀巴接着又说:“因此释义说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这句话有诸多层面可以解释,就看说的人是依于什么角度来说。“五蕴”是“自心如来”借父母的和合之缘所生,乃“有生也有灭”,只有一期的生命;但“自心如来”第八识是无始劫以来,就已经存在不灭。诸佛在人间“示现”成佛,也是依于“五蕴”身而在人间教导众生;也有“示现”生命的出生与最后的入灭。如果依这个角度来说,“五蕴”永远就是生灭无常的“色法”,再如何发展也不可能成就“自心如来”不生不灭的体性,否则宗喀巴依照自己的说法修完双身法以后,他就不该像一般人一样死亡,因为那时他的五蕴应该已经是不生灭的了。
若真实义菩萨依于“五蕴”身,修菩萨行,在满三大阿僧祇劫之后,将“自心如来”(第八识如来藏)所含藏的所有种子净化以后,最后成就佛道,那么就符合“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
若依宗喀巴“邪人说正法、正法亦邪”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所行,全落入“五蕴”和“五蕴”所附带的欲界境界中。也就是说,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以男性色蕴的“金刚杵”与女性色蕴的“莲花”的和合,作为双身法修法的重心;由色蕴的“杵莲二合”,而有受想行识的“乐空双运”。当男女双方“雌雄等至”,乐触遍及全身之时,美其名为“即身成佛”;这就是宗喀巴所说的“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但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不知道借由“色蕴”的运作,达到乐触遍及全身的“乐空双运”,乃是“五蕴”的连锁反应,非是“如来体性”;“自性如来”(第八识如来藏)的体性是离三界一切法的见闻觉知,是“无名相法”。宗喀巴所爱乐的自身“五蕴”则是有名相法,具足欲界贪染,但宗喀巴竟妄言“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乃是不知第八识“自性如来”体性的关系。所谓“无名相法”乃说“自性如来”是“没有受想行识法相的法”,即是离见闻觉知的第八识如来藏。
宗喀巴又云:“那波巴亦说应将内火供养于五蕴,在五蕴上适意愉悦的修练。那波巴此说,释义于轻蔑的意思,是指企图终止五蕴的修法,譬如以跳崖、奉献身心给神灵、折磨身心、割断手足、禁食苦行、艰困过活等方式修练。”所谓的“内火”,就是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所修练的“拙火”(kundalini),最主要的用意,就是修荟供轮时,能以自身拙火烧化转易自身脉轮明点,将此气功修行当作是“转不净五蕴为清净五蕴”,目的还是为了能在行双身法时,能够“适意愉悦”。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如此的修练,就是供养五方佛。如果像外道或是显教的佛弟子自苦其身的苦行,用自杀、或是“折磨身心、割断手足、禁食苦行、艰困过活等方式修练”,那就是对五蕴的“轻蔑”,于根本堕戒上是不允许的,这儿也为谭崔行者未来可以恣意地享受世间五蕴的淫乐等事留下了伏笔。。
固然修苦行而妄想升天或是得解脱者,是愚痴的行为;但这只是诸错误知见的落差与谬见,谈不上违犯根本堕戒。若人有幸值遇正法,又有福德资粮可以接纳正法,这种人乃万中不得其一。此乃因“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在浩瀚的法海当中,能够正确地辨别法的正与邪,是有其困难度;能够与真正善知识所说法之内容相应的,确实需要往昔世所修学正确的福德资粮。
佛教“三乘菩提”中的声闻菩提、缘觉菩提,乃是解脱生死的法,于解脱有成就的这一类人圣者,其所修学的法门,就是将“五蕴”观“空”的人。换句话说,定性阿罗汉或是辟支佛生前的生活是相当枯槁的;也就是说,这一类人是标准“轻蔑”五蕴的人。依宗喀巴的说法,所有阿罗汉与辟支佛都是违犯第八根本堕戒的恶人;然而对于这样的三界应供、解脱圣人,可以说是违犯第八根本堕戒吗?宗喀巴云:“桑提巴有说:修真言乘者,应借由精气,实证法性而住于五蕴之中 ,此有教言:‘若有行者,将五蕴鄙视为不净死尸残骸,是人失于常乐’,故知修行者不应轻鄙五蕴。不应轻鄙五蕴的道理,就如桑提巴以上所说。总之,当修行者借由种种伤害自身五蕴,来修行苦行,此即犯此第八根本堕戒。”“修真言乘者”即是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所修学的“谭崔金刚乘”双身法。
修练“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人,必须先修练气功,当气功有成之时,由于能够持久不泄露精液,才能在行双身法时,将男女行淫的触乐遍及全身,转自己的五蕴身为五方佛身,这就是宗喀巴所言的“应借由精气,实证法性而住于五蕴之中”,其实依旧是五蕴身的生灭境界,与成佛绝无丝毫关联。换句话说,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以“色蕴”的“金刚杵”,去感受行淫的触乐,实证他们自认为的“乐空双运”,妄言这就是“即身成佛”。所以宗喀巴才会说:“五蕴能够发展成就如来体性”。
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各个开口是乐、闭口也是乐,因为“谭崔金刚乘”双身法就是注重“金刚杵”的淫触之乐;认为长时间在这种触乐当中,就是长时间的成佛。如果“轻鄙五蕴的道理”来修行苦行,就是违犯密宗的第八根本堕戒。
五蕴固然是修道的工具,但修学的方法有正也有讹,方法用错了,遗害万劫;若方法用对了,不但可以利益自己,也可以利益他人。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喇嘛上师,从小就被灌输“五蕴本质即是五方佛”错误的观念,加上行门是修学“谭崔金刚乘”双身法,对于五蕴执着不放;不但永远不能断我见而于解脱无望,于佛菩提更是连想都不要想。诸学法者不知其谬,若真的听信妄言,不使用头脑修道思惟佛法理路,却用“金刚杵”去感觉触乐,显然是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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