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则所说犯戒诸行乃指“违犯于诸佛三乘法教”,本则再依“违犯于诸佛三乘法教”中戒律的角度,来看宗喀巴对根本堕戒的主张。
宗喀巴云:“有一位西藏喇嘛曾说:菩萨戒中所谓八重与小乘波罗提木叉戒中所说四重,即是密续中所说的违犯诸佛法教之根本堕戒。然而,在任何印度经教中,无有此说,理上亦站不住脚,因为在密续诸佛三乘誓愿教理中,绝不会允许修行者犯下根本堕戒。更说,在密教中,于特殊时刻,显教菩萨戒法或是小乘波罗提木叉戒所不允许的杀生等行为,则是被允许的。”在这段宗喀巴所说的释文中,翻译者还特别註明:“宗喀巴意说:显教戒法有可通忏悔处,根本堕戒不通忏悔。此中密教开许违犯于显教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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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所说,可以看出宗喀巴是个“见取见1”深重的人。首先更正宗喀巴的说法,佛教所说的大乘梵网菩萨戒为十重戒,非是八重戒。在宗喀巴的眼中,有著“密教”与佛教的差别,将之分为密教与显教;更有“根本堕戒”与大乘菩萨戒的差别。
宗喀巴认为“金刚乘”是果地修行法门,而佛教的“三乘菩提”是因地修行法门;故而自认为“金刚乘”所施设的“根本堕戒”规格,比起三乘菩提所施设的“大乘菩萨戒”,要来得殊胜与严格。换句话说,犯下“根本堕戒”是不通忏悔的,而违犯“大乘菩萨戒”是可以忏悔的,甚至是可以被允许的。然而 佛世尊施设戒律的根本宗旨,无非是“防非止恶”、利益所有修行者;故忏悔是每一个“不是存心”犯过者,事后补救之必要手段。佛教如是,其他一切有正知正见的外道,亦復如是。宗喀巴一口咬定犯下的“根本堕戒”是不通忏悔的规定,乃属“戒禁取见2”;何况,宗喀巴似乎忘了第一根本堕戒中,自己所说“毁谤上师”是可以忏悔的戒条。
宗喀巴为了突显“根本堕戒”与“大乘菩萨戒”的不同,特别借用“有一位西藏喇嘛曾说”叙述方法;依于他人说法作为引子,然后再将之否定,最后才说自己心里真实想说的话:“在密教中,于特殊时刻,显教菩萨戒法或是小乘波罗提木叉戒所不允许的杀生等行为,则是被允许的。”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宗喀巴又是个“戒禁取见”深重的人。宗喀巴认为“在密教中”受持“十四根本堕戒”者,是可以被允许“杀生等”行为。换句话说,“大乘菩萨戒”所不允许的杀生、邪淫、吃肉、喝酒等恶劣行为,“在密教中”是可以“被允许”的。同样是重戒,佛陀严格禁止“大乘菩萨”违犯“大乘菩萨戒”,因为其因果非常严重;然而宗喀巴根本是凡夫、不是佛,却自行法外施恩,“允许”这种不良行为;将他定位为“戒禁取见”深重的人,还真是适得其所。
很明显的,宗喀巴已经违犯了“佛戒”--“善逝世尊所说言教”,纵使“在密教中”也不能例外。以“邪淫戒”为例,四大教派假诸上师一旦弘传“金刚乘”,那么“根本”、“方便”、“成已”必然具足;纵使没有受佛戒,此邪淫业的“性罪-自性之罪”依旧成立。再说,将“金刚乘”,妄说为佛法的修行事,并将男女行淫所引生“性高潮”来临之时妄说为“即身成佛”;以此邪知邪见与谬行,行骗天下,也是大妄语业的“自性之罪”成立。其未来世的果报乃不可思议,假四大教派祖师爷如此施设,害惨了佛教界诸多学法后辈;应了世俗人一句话:“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也因为四大教派假诸上师,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杀生、邪淫、饮酒、吃肉等,如果不施设此“特殊被允许”的戒条;那么四大教派诸上师,势必人人心生怀疑,诸上师人才也会慢慢凋零。故而在佛教“大乘菩萨戒”所不允许的戒条下,自行施设“在密教中”是可以“被允许”日日行淫,放纵吃肉、喝酒,乃至以“诛法”诛杀仇家。
四大教派自称有一种“诛法”,可以“诛杀”他所要剷除的对象;不过此种“诛法”目前尚处于“听说有此法”的阶段,其效果如何,还有待证实,因此上师们推说:修完了诛法,要等待几十年以后才能成功。四大教派诸上师因为修学“金刚乘”的关系,需要充沛的体力、坚挺的“金刚杵”,如果“不被允许”吃肉、喝酒;那么所追求“男女行淫性高潮”的“高标准”,势必无法达成。“金刚乘”所自吹自擂“乐空双运”的“即身成佛”,必定落入空谈;为了“金刚乘”的开展,施设此吃肉、饮酒等“被允许”的开缘,也就应运而生了。
宗喀巴云:“在密续诸佛三乘誓愿教理中,绝不会允许修行者犯下根本堕戒。”宗喀巴所强调的是“在密续诸佛三乘誓愿教理中”,也就是说,宗喀巴依于“密续”之“见取见”、“戒禁取见”的施设,约束、外带恐吓“自家修行人”。对一般因为好奇而被上师“骗上床”的良家妇女而言,这些“根本堕戒”只能吓得了一时、吓不了一世;乃因这些良家妇女是“被骗失身”,而非是存心修学金刚乘的人,这些堕戒对这些受骗的良家妇女而言,是起不了因果效力的。这些“骗人上床”而又用“根本堕戒”约束受骗者不能声张的把戏,最后必然“东窗事发”。
戒有佛戒与外道戒的差别。佛教戒条的施设,是 佛陀依于僧团中,有人犯了过错,而这种过错,对于犯错的人,于未来世是有不良的因果关系,故而有此戒条的施设建立;其出发点,当然是为了“防非止恶”,利益修行人解脱于三界境界。外道戒的施设,乃依其祖师爷自己的见解而施设,由于智慧未开,所施设的戒条,难免落入见取见和戒禁取见,不具有戒律上的果报实质。
诸上师施设“根本堕戒”,其目的并不是为了“防非止恶”,利益修行人解脱三界境界;反而是因为害怕“金刚乘”的糗事曝光而有此施设。如此戒条一经施设完成,必然助长歪风,残害诸多善良妇女,破坏善良社会风气。“金刚乘”所施设的“十四根本堕戒”,实际上根本没有佛戒或天戒的实质与效力。诸上师自诩所修学的“金刚乘”,优于佛教的三乘菩提;以至于在戒律中也出现大乘菩萨戒中“所不允许的杀生等行为”,然“在密教中”是可以被“被允许”的荒谬论调。宗喀巴似乎话中有话,高抬了假诸上师的证量,欺诳“金刚乘”的修行者,可以忽略佛教大乘菩萨戒“所不允许的杀生等行为”;也藉此来掩饰他们经常性的“邪淫”事迹。
在宗喀巴文中出现“显教菩萨戒法”字眼,已经有暗示的意味,意思是说,正统的佛教是显教,而他们是上等佛教的密教,关于这一点乃是千百年来正统佛教界的最痛。四大教派假犹如一只特大号的吸血虫,紧紧地吸附在正统佛教的颈动脉,大力吸取佛教之广大资源;即使佛教很用力甩,无奈怎么甩都甩不掉。古时候如是,现在亦復如是。追究假诸上师死缠烂打的最大原因,无非是佛教中有令他们终日垂涎的“供养金”与善良迷信的信众。
诸上师由于修学“金刚乘”的关系,有著性侵妇女的潜在危险;故而分辨喇嘛诸上师的企图,维护善良社会风气,就有急迫性的必要。假四大教派已经是道地的外道思想与行为,与佛教根本不相干。“显教”与“密教”的分庭抗礼说法,在达赖五世消灭觉囊巴教派以后,就已经完全不适用了;将假诸喇嘛上师,教育现今妇女,在心中贴上危险人物标签,乃刻不容缓的必要功课。
宗喀巴虽然将“大乘菩萨戒”的诸多禁忌撇开,另行施设“在密教中”可以被允许之“杀生等”的开缘戒条,然而这只是宗喀巴的“戒禁取见”,这类自行施设的戒条,在三界法界中是不被诸天所承认的,乃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说词,于因果效力而言,付之阙如。因为诸佛的言教,乃以法界中的因果律作为制戒的标准,是决对不允许宗喀巴这种荒唐戒律的施设。不管是任何教派,只要违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等业,未来世必然依于此世的所造业力而有因果偿还的法相出现,造业之“自性之罪”必然如此,不管受戒、不受戒,无一例外。外道如是,“密教”亦復如是。
1以自己拙劣的见解,自认为是最殊胜的见解
2由于见取见的关系,就以不合理的戒条,施设为生天之因、解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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