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清楚《十四根本堕戒》第五条堕戒的“犯戒对象”着重在“发菩提心”,以及假四大教派如何错会“菩提”,扭曲“菩提心”及“慈悲”的意涵之后,我们继续探讨第五堕戒的“犯行”,也就是怎样的作为会被解视为“犯戒”的问题。请看原文:

原文:

二、此戒之犯行,则是指修行人弃舍于菩提心誓愿,转念认为:“我不堪能救护教授无量有情。”若起是念,即是违犯第五根本堕戒。那波巴说:不违誓愿的意义,是指对于所发证得的誓愿,绝不弃舍;弃舍众生,即是违犯誓愿。有些论师将此堕戒释义为:弃舍于莲花液。此含意将在下文谈及《时轮密续》时,再加以说明。

“菩提心”的退与不退

宗喀巴在本段中说:仅是起念“我不堪能……”如何如何……等,“即是违犯第五根本堕戒”,这分明是在利用“十四根本堕戒”吓唬修习学人。佛法中慈悲无穷尽、方便有多门(当然不是的“慈悲”“方便”),大乘法中当然鼓励学人发大心,修学佛菩提,行菩萨道救护众生。但若心力不能堪任,亦有二乘菩提修行是佛法中所赞叹,乃至于世间法中勤修五戒十善之人天善法,也是佛教所许“五乘佛法”中事,亦是佛弟子所必修之人天福德。佛法中决计没有如“十四根本堕”之类的恶戒,约束佛弟子不得退舍菩提心,否则及犯戒下“金刚地狱”者。

这令人想起佛教中有个常被举用的个典故:是说有个徒弟背着行囊,跟著阿罗汉师父后面走,忽然间发起了大心,心里想说:“我要行菩萨道,要救度一切众生。”这位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心想:“这个徒弟,竟然敢发大菩提心,真是个了不得的菩萨啊!我这个师父都还作不到呢!”于是,他就赶快把行囊拿过来自己背,不敢让这位发心的菩萨徒弟来背。可是这个徒弟走了很久,脚很累了!他心里就想说:“走路就已这么辛苦了,那么行菩萨道真的是太苦了!我看我还是修声闻解脱道,早点入无余涅槃就好了。”这位大阿罗汉马上就知道徒弟打消了发大菩提心的想法,所以就又把行囊还给徒弟背了。如是三复,徒弟最终只好一路背行囊走完全程。却未见其阿罗汉师父出言诃责,那徒弟更没有因为三次退失菩提心而犯戒下堕。

在佛法中要说到不退转,初则资粮位,一劫乃至万劫修行十信,成“信不退”;信不退故,方能继续修学佛法而不退失;修到第七住位明心之后,而得佛菩萨或善知识护持摄受者,永不退失方得名“位不退”;初地以上菩萨,凡一切行支,皆所精进,未曾有放逸、懈怠、或退转之行,是为“行不退”;八地以上菩萨,念念任运增进,未曾一念退失,这才是“念不退”;乃至成佛,一切种智圆满证得,断尽无始无明惑所知障随眠,遂断变易生死而成佛道,佛地真如唯带清净旧种,不受新熏,则为“究竟不退”。

以上佛法中“五种不退”,八地以上菩萨才能作到“念不退”,不会“转念认为”“我不堪能……”如何如何。而现见中人,连三乘菩提的法义都不知不解,不能受持,连资粮位的“信不退”都作不到。而宗喀巴、那波巴等人,竟以“弃舍于菩提心誓愿”即为犯戒,如此苛求于门下学人,这是妄想假四大教派中人,都能一步登天,个个成为八地以上“念不退”之阿惟越致大菩萨?还是要将包括自己的中人,全都视为违犯“十四根本堕戒”者,大伙儿约好“绝不舍弃众生”,一起下堕到“金刚地狱”里去同修?宗喀巴等人对于佛法三乘菩提的邪见,于此更显示无遗。

红白菩提舍不得

其实在法义中,宗喀巴真正想要在本条“戒释”中发挥得不退,莫过于他说“有些论师将此堕戒释义为:弃舍于莲花液。”可是宗喀巴并没有坦承,这里说的“有些论师”其实也包括他自己。但他为什么要闪闪躲躲,不直接阐明,反而拖拖拉拉地表示“此含意将在下文谈及《时轮密续》时,再加以说明”呢?宗喀巴明明知道“十四根本堕戒释”只是他所撰所谓“悉地果得”的一部分,此时若不说清楚,要弄明白就得要另费手脚,但他却仍然刻意规避,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怕被弃舍的“莲花液”被大家立即了知,乃是大家所遮掩的秽物,并不是什么上得了讨论台面的东西。

“莲花”在密码中是“女阴”的象征,“莲花液”就是行双身淫修时女性的“淫液”;不过,这才只是“菩提”的一半,叫作“红菩提”;另外一半的“白菩提”,则是男性的“精液”。对于这些双修法的“密义”而言,假对外一相讳莫如深,尤其是在汉地弘传时,都小心谨慎保密使不外泄,还好有汉人修密的“成就者”陈健民上师,帮宗喀巴“起底爆料”让大众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陈健民说:“为什么十四戒在宗喀巴大师的书中不说?也不在密乘传法时宣讲呢?因为十四戒完全是和‘乐空双融’有关的,而它又必须提到双运道(双身合修法门)之细节,因此它就被保密了。”原来如此,因为这是见不得的人鬼门道,只好遮遮掩掩啰。但这事情在现代其实早已不是秘密,因为在外国修学的人都是一开始就知道的了,只有在中国地区才需要如此保密,才能继续笼罩正统佛教中的学人。

陈健民更针对此第五条堕戒,直截了当地说明:“如果是一位博学的仁波切,他或许会另作诠释,但是受戒者只受了戒条之名而不知其原义;比如第五条:‘你不应遗失你的菩提心’(编按:译文略有不同,意思则一样),然而这并不代表大乘的普通菩提心说,它是有密义的;正确的说是:‘你不应放下你的精液(你不应泄漏你的精液)。’即使是大学者们,也很少开示这个密义。(注一)”答案终于揭晓,原来宗喀巴担心,或是意欲禁制学人的,竟是在双修淫行过程中,必须强忍而不得射精。天晓得这究竟是怎么“佛法”!

注一:陈健民述,康地保罗笔录,无忧子译《佛教禅定》〈下册〉P421~P422

普贤王如来印经会1961.6.出版

http://www.buddhidharma.org.tw/14discipline.htm

漏失“菩提”,戒戒都犯

其实在中,不只宗喀巴,也不只是在“十四根本堕戒”,而是在更广泛的基础上都普遍如此主张。譬如把印度性力派外道法引入西藏的莲花生,在其《亥母甚深引导》口诀中,开示所谓“内”时,曾说到:“于女子行漏失菩提(于女子身上行此双身修法时,若漏失‘白菩提’精液者),犯“别解脱戒”;自心贪图安乐(唯求自己之安乐享受而不理会女方是否亦同到高潮者),犯“菩萨戒”;断丧明点(若射精而漏失精液明点者)、即断一切本尊空行心命,犯“根本戒”,念咒无有力量,为本尊及一切空行所舍,事业不成办,护法由自垢染而自遮断,一切事业不能成功,是故明点当勿漏失(是故应当守护精液不令漏失),同伴犯戒者当离开。吾子!汝欲修此法,当爱护明点(当爱护精液)如护佛目。”

俗话说:“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假四大教派弘传瑜伽也陷进相同的矛盾里:如宗喀巴于其所造《道次第广论》中主张:“唯有俱生喜(第四喜之淫乐大贪)是真实乐,若离淫乐之贪,即是违犯三昧耶戒,必堕金刚地狱”。又有单传口诀说:“若受此秘密之后,不能日日勤修者,而有一日断缺—-一日未修此‘淫乐与空性不二’之法门者,即是毁犯三昧耶戒者。根据之戒律,毁犯三昧耶戒者,死后必堕地狱。”在在处处要求学人非得每天淫修不可,但是在强制行淫的同时,又不许射精犯“戒”,这叫本来就是凡夫俗子的行者情何以堪?或者势何可忍?无怪乎喇嘛们一个个都猛修气脉、拙火,观想明点,持密咒唵唵吽吽,气功锻练盘坐而跳跃之“金刚拳”,都是想方设法再作强阳忍精功夫,但是这一切,毕竟与佛法三乘“菩提”有何交涉?而喇嘛们毕竟是多数无此功夫,怪不得出家喇嘛们个个都不免生下几个儿子。
之所以对于“莲花液”、“精液”等之泄漏,如此患得患失,主要导因于假法义偏邪。远自彼开宗祖师莲花生以降的假诸师,无不在五蕴法上错用其心,误以观想出来的“明点”为菩提心的缘故。如莲花生所说的“正修持法”如下:“尔时当思凡圣一切法因,皆由‘明点’圆满而出生。”善知识早已破斥点出,这是误会了胜义菩提心,以为观想出来的“明点”就是如来藏、菩提心,故妄说“明点”出生一切法。假诸师自知此说不如理,恐落入法义虚妄的质疑,故而诸祖师复又起诸妄想,将观想之明点,再建立“物质明点”–所谓“红、白菩提(男性的精液与女性的淫液)”,称之为“世俗菩提心”,作为其“正修持”的所依之故。中人中其毒之深者,自然不疑有他,兀自信受奉行。
既舍“菩提”,谎谎难圆

其次,由于源头的印度教性力派,多以男女精液淫液为生命生生不息能量之源有关,行者欲借男女行淫之高潮大乐而返本还原,自然对此秽物视为至宝,珍爱顾惜而生不舍。甚至有认为纵使精液泄漏,还可以回收补救而不犯此戒者。譬如认为:“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注二)”其具体的作法是“能量的运作完全在控制之下,精气最后将一点不漏收回,而绝不会流泄出去。”换句话说,用等同于“房中术”之类的性爱艺术中的“忍精法”,在性爱高潮中不射精,或是泄漏精液后,能用气功回收于体内,以为“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就“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然而善知识早就戳破这样的谎言,指出那些所谓“一点不漏收回”的精液,其实是借着气功吸回膀胱,其后不久就会随着喇嘛的小便排出体外,泄漏得“一点都收不回”。曾经为此辩解说,确实是吸回原处,但终究只是无知而说或是刻意谎言遮丑,永远不能成功收回原来的储精囊中,依旧是无知之言。总之,宗喀巴等密教祖师遮掩珍爱的“红、白菩提”都只是四大所成的气血物质,纵使真能吸回原处,仍是终将败坏灭失之物;依此邪见,永远不能修行真正的佛法,执迷修之则离三乘佛法“菩提”愈远;再说违犯淫戒乃是侵害他人身心,即使自己真的能够将精液吸回,完全不讨论被侵害者所受到的伤害,就说这样子不违淫戒,这也可看出行者脑中所有的,只是自己自私的想法,根本不顾及被自己所残害的众生。

注二:《修行的第一堂课》P177-178先觉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出版七刷

原文:

除了《金刚伞盖密续》的别义释义之外,此堕戒的意涵即如上诸引文中所说意义。修行人于此堕戒,即使只是起念弃舍于成佛誓愿,虽然尚未具足其他违犯行为之诸缘,即是犯戒。

宗喀巴于此提出了《金刚伞盖密续》的“别义释义”,既然有“别义”,却又不举示其内容,或是进一步辩证,只是轻轻带过“船过水无痕”,便急转直下说是:“此堕戒的意涵即如上诸引文中所说意义”,这样子绝不是一篇负责的论释,显示宗喀巴对自己所说教理的信心不足,或者他只是在搭建法义的一言堂而不得不再三增说而已。宗喀巴自此以下的言说,又拉回“弃舍于成佛誓愿”的老调,不管说轻说重已都无意义,因为那只是在上一段中,轻揭了“弃舍于莲花液”的秘密之后,所作的洒灰灭迹,故作无事状再度掩饰而已。果然是说了一个谎之后,就要不断地说谎以圆谎之故。

其实,若依于现实的考量,假四大教派的祖师,苦心营为禁制“弃舍于莲花液”这个邪戒,也只是必须为其喇嘛徒子徒孙设想而作的防范。因为喇嘛们或许“堪能救护教授无量有情”,但是未必“堪能生养抚育无量有情”。试想行者二六时中都在忙乎男女双修那件事情,若是一个分神漏失了“菩提”,则非但不能让他“出世”成佛,反而会意外带来许多“入世”的喇嘛娃娃,这就会惹来养儿的麻烦,形同堕入了“人间地狱”而苦恼不堪,所以干脆防范于未然,来个“制戒”禁制“弃舍于莲花液”,尽量避免喇嘛不慎射精生子,希冀釜底抽薪以绝后患。不过进入科技昌明的现代,节育的方法大为进步,是否可以宣称及改定新戒:只要在“救护教授有情”时,全程使用保险套,就不必再苦练回吸“菩提”那一套功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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