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根本堕戒:“谓批评自宗教义或是他派教理。”前则已说“批评”的对象,本则进入“批评”行为的讨论。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如果修行者‘批评’或排斥‘某些教义’——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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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喀巴所说“戒之犯行”内容中,可以看出他犯了自语前后相违与心不在焉的毛病。在“批评对象”内文中,明显地说“他派是非佛法弟子…他派教理体系视为是般若乘”,宗喀巴将“般若乘法”贬为“他教教理”、非佛法弟子的教理。刚刚说完这句话,言犹在耳,却在此处反过头来说“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如此以外行冒充内行、前后牴触、颠三倒四的说法,不免让人怀疑,这个“至尊”究竟是“尊”在何处?
宗喀巴将第六根本堕戒定位范围:“如果修行者‘批评’或排斥‘某些教义’——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为。”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假四大教派所有“修行者”,不能有“批评”或排斥“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为,否则就是犯戒。
佛陀法教中有三乘菩提--声闻菩提、缘觉菩提、佛菩提。声闻菩提、缘觉菩提是解脱轮迴生死之二乘解脱道,乃是佛陀初转法轮所说;佛菩提乃是二转法轮、三转法轮所说,内容为般若实相智慧与唯识种智。然而不论是大乘菩提抑或是二乘菩提,皆以第八识如来藏作为根本1。换句话说,三界一切轮迴法、二乘解脱法、大乘的佛菩提,全都指向第八识如来藏;佛法是唯一,无二亦无三,因为证悟如来藏而有般若实相智慧,就是佛法唯一之真实理,这才是“般若乘”的真实义。
既然佛法是以第八识如来藏为依归,三界世间所有一切法,莫不是此“心”所生、所显;所有的“批评”无法撼动此真实法义,所有“排斥”佛法的言说与举动,对“批评”或“排斥”者的自身只有害处,没有益处,亦即所有的“批评”或是“排斥”,皆是自讨没趣之无意义的举动,只会给自己招来未来世“不可爱的异熟果报应”。至于宗喀巴认为“批评”或是“排斥”所修学的“金刚乘”,会违犯根本堕戒的说法,是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因为全都是他们自己所施设的“戒禁取见”,毫无因果效力可言。那么施设此戒条,究竟安的什么心?
宗喀巴及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修学的“金刚乘”,是一种极为秘密的行门,它来自性力(sakti)的教法,这种“本母崇拜”的思想,向来未能成立一支独立的宗派,而是渗透进入印度教的各支派之中延续;六世纪开始,印度大量的佛教大师转生至震旦,印度教便融合了佛教思想等等,开始又转强盛,渐渐渗入至当时印度的大乘佛教之中,而性力思想也随之进入,至九、十世纪渐趋完备,性力思想的“无上瑜伽”便成为当时印度佛教中的主流,后来大量流传至西藏地区,有记录者共有二百多位这种印度佛教的“大师”进入西藏传法,造成了流派林立、各宗其传承的现象,直至十四世纪后,才将它们统合为藏密四大派;这种情形早在印度时,的无上瑜伽就已经是宗派林立,各师其法,彼此颇不相属,例如曾任超戒寺住持的阿底峡,就曾经严厉批评梅纪巴的双身修法,而梅纪巴则是玛尔巴(白教祖师)的上师之一,为了避免无上瑜伽内部各宗派的内耗,不得不有此第六根本堕的施设。
在汉文化地区,由于儒家思想的长久熏习,对于这种“男女行淫就是修行”的理念,根本无法接受。也因为如此,这批喇嘛就认为凡是已经修学“金刚乘”的人,必须得乖乖听话,不可有“批评”自家人的言行或举动,免得因为“批评”而闹内哄,引生不必要的枝节,在汉地就难以推广;故而就以“批评自宗教义或是他派教理”的行为,作为违犯“不通忏悔”的“根本堕戒”。那么“批评自宗教义”、“批评他派教理”的什么行为、内容,才算是犯戒?这才是一般人所关心的问题所在。
依宗喀巴所说的“自宗教义”即是指“真言乘”的教义。然而 释迦牟尼佛所说的“真言乘”的真实义乃鲜有人知的,乃因甚深又极甚深,举凡 佛陀的一言、一行莫非是“真言乘”的秘意所在;禅宗诸祖师的各种作略,也无非是 佛陀语密“真言乘”的发扬。故而“真言乘”的真正内容,在二十一世纪的台湾,假四大教派诸上师乃至台湾四大山头诸位法师、耆老,无有一人能懂其真实义,只在正法的团体中才能如实继续传承著。宗喀巴将“自宗教义”说为“真言乘”,乃误会“真言乘”的实际内涵;现今的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传的“真言乘”,已经落入“持明”(持咒语),无法显现“佛陀真言”语密之意涵2,更何况现今的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学、所修完全是“金刚乘”,“持明”、“仪轨”变成引导学法者进入“金刚乘”之先修,已丧失原先的风貌。
既然如此,“金刚乘”诸多法义与内涵,变成“说不得”的天大秘密;那么金刚乘修行者若“批评”或是“排斥”其所修学的“真言乘”,对“金刚乘”之“光大门楣”,势必产生某些程度的影响。但依宗喀巴所说,若有批评或是排斥“真言乘”的行为,即是犯下第六根本堕戒;此种说法乃标准的“戒禁取见”,是防止自家丑闻曝光的手法,实质上是毫无持戒、犯戒的因果效力可言,因为全属“非戒取戒”的愚行。
所以说,金刚乘修行者若所“批评”或是“排斥”的法义,是以“真言乘”作为掩护的“金刚乘”,那么此人不但不会违犯根本堕戒,甚至有“揭发”邪见、邪行的护法功德,此人必有后福。倘若是以“恶心”来“批评”真正的“真言乘”中国禅宗的语密,并且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造谣与破坏,即是同时毁谤了《实相般若波罗蜜多经》,也是同时在实质上否定了二转法轮的所有般若系诸经,那么未来世的果报,恐怕就难思议了。
宗喀巴口中的“他派教理”即是“般若乘”的教理,“般若乘”的意思是说以“法界实相智慧”作为“修行法门”。“法界实相智慧”即是“无名相法、无分别法”,指的是第八识如来藏真实义的智慧,也是依于 佛陀一言、一行“真言”的实相智慧;禅宗祖师爷所悟得真实理,即是“般若乘”、“真言乘”的这个真实义理。佛教四依法中的“依义不依语”,就是在阐明此种义理。宗喀巴将“般若乘”妄说为他派教理,显然在佛法之认知上,犯了很严重的误错认知,也显示他为何要排斥正统佛法经教的居心缘由。即便是依照宗喀巴自宗的道理,般若乘乃是龙树圣天等诸大师之心髓,诸真言乘之教法,泰半出自于此,怎可将般若乘说为“他派教理”?!岂非将自外于佛教而间接指称并非佛教?
佛法乃“微妙、甚深、无上”,其所悟的标的乃第八识如来藏,乃是唯一;故而禅宗所谓开悟的真实理,就是悟得如来藏,除此之外的所悟,皆是错悟了第一义谛,也是误会一场;这不是武断,而是法界的真实理本来如是。因为诸佛成就佛道之“无上正等正觉”,即是在印证这个真实理;而诸佛下生人间为众生转法轮者,也都是在说明这个真实理。
依佛法因果律的真实理来说,若假四大教派金刚乘修行者,“批评”或是“排斥”自家“金刚乘”的法义,是不会违犯真正佛戒的,也就没有法界中所说的犯戒因果存在。因为 “金刚乘”是外道法,若有能力将这种“邪说、邪行”揭露出来,让诸多学法者了知其谬,乃是救护众生的大功德,何罪之有!若只是“排斥”,不修学此种“金刚乘”,独善其身,那也作罢;但绝对不至于违犯根本堕戒,下堕地狱的可能。
话说回头,若“金刚乘”的修行者,不知天高地厚,上师说什么你就听什么,毫无辨别是非的能力,也不敢去质疑,反而跟随误会佛法的上师胡乱去“批评”,乃至“诽谤”正法团体所弘扬的第八识如来藏的法义,那可要当心了。不要以为“天不知、地不知”,可曾想到过,当你在“批评”乃至“诽谤”正法团体或是第八识如来藏的时候,自身的如来藏可是“了众生心行”的;彼时第八识如来藏就依于所作的罪行,于无量劫以后的未来世中,经歷三恶道中的久劫痛苦而重回人间时,所含藏的种子起了“异熟”,回报在“批评”乃至“诽谤”者的身上;例如佛经中说到,盲、聋、瘖、痖等不自在业报,就是这批“批评”乃至“诽谤”者的必然果报。说这些话,虽然有些残忍,也很难入耳,然因果律确实如此,不容捏造,也无法擅自圆谎来讨好造恶业的人;而谤正法者的报应法相,是在无量劫之地狱受报以后,最后回来人间时才显现五百世盲、聋、瘖、痖的法相,这都是自身的如来藏依法界中的因果律所酬报之业果。
若“金刚乘”的修行者,排斥第八识如来藏的法义而不愿修学,只要不开口“批评”乃至“诽谤”,倒也无妨,这样的人,随遇而安、随业流转生死,生生世世过著随业流转的安稳日子,大家可以相安无事。
宗喀巴所说:“如果修行者‘批评’或排斥‘某些教义’——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为”,就是违犯第六根本堕戒;狭义的来说,此戒条的施设,只是对“金刚乘”修行者的约束行为,属于“戒禁取见”的法条,也是“各说各话”的我见。广义的来说,宗喀巴只说对一半,“金刚乘”修行者“批评”或是“排斥”自家教义,是不必负根本堕戒因果的,而且还是为世人举发恶事的好因果会在未来世实现。但“金刚乘”修行者,若有“批评”或是“排斥”正统佛教法义的行为,就必须为自己的愚痴行为付出应有的因果代价。
宗喀巴云:“因此,如果修行者否定三乘法教,即犯根本堕罪。……故依三藏经教所说之理,修行者于心中对佛法生起‘此法非佛所说’的批评,即犯此戒行。”假四大教派诸上师口中的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三乘法教”,与正统佛教的声闻菩提、缘觉菩提、佛菩提“三乘法教”,是天差地别的,也可以说是毫不相干的,甚至于大相悖反的。
宗喀巴的意思是说,否定了他们误会以后所传授的“三乘法教”,或是否定了他们的“金刚乘”,即是违犯根本堕戒。换句话说,只要“金刚乘”修行者心里面起了“此法非佛所说”的批评念头,就是犯根本堕戒。其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当“金刚乘”修行者对自己的所修,行之有年之后,心中难免会有诸多疑问:“显教法门真的比不上无上瑜伽吗?”“性交真的可以成佛吗?”“性交成佛这个法门,真的是 佛陀亲传的吗?”有这样的疑问,乃正常现象,根本不值得奇怪。
警觉性较高或者是头脑比较冷静者,心里一定会生起“此法非佛所说”的念头。为了防堵“金刚乘”修行者心中生起怀疑,也为了防堵修行者在密教中任意批评,而有此第六根本堕戒之施设建立。宗喀巴于书中所云:“故依三藏经教所说之理,修行者于心中对佛法生起‘此法非佛所说’的批评,即犯此戒行。”此戒条的施设,其目的也是害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同时宗喀巴敢理直气壮的说此条戒,乃是以“三藏经教所说之理”作为靠山;然而令人好奇的是,为什么“三藏经教”会有的存在?
明明是依于“戒禁取见”的施设,但宗喀巴却说是依“三藏经教所说之理”;经翻阅祖师创造的《西藏大藏经》之《密经》、《密续》,也确实记载著诸多“”。然而依正统佛教三乘诸经中的佛法正说,解脱道的圣者,如阿罗汉、辟支佛等,全都是断离欲界爱的人;也就是说,能够解脱三界生死轮迴的人,是“我见”、“我执”、“我所执”的“现行”全都断尽之人,才可以远离三界生死轮迴入无余涅槃。诸佛不但“现行”断尽,连习气种子也一併断尽,对欲界一切法已经没有丝毫的贪恋;故日本《大正藏》中的《大日经》、《金刚顶经》、《苏悉地经》等,以及西藏诸多《密续》所说之“”,确实有值得深入探讨的必要。而诸多密教“疑伪经”的“邪说、邪谬”处,确实有整理鉴定的必要;若不如此作,必然助长其破坏社会善良风气之嚣张气燄。
修学“金刚乘”的学法者,不可能每一个人都会傻傻的听话;如果学法者不离开这类团体,则此人必定终生被这些依邪见而施设的戒条所缚,则十四根本堕戒就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功能。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日子久了,必定有人离开而修学其他的法;当离开的这些人对真正的三乘菩提有所实证或有所认知,了知“金刚乘”的邪谬处,也了知十四根本堕戒乃“戒禁取见”之时,必当挺身而出,揭发这种邪思、邪行。换句话说,假藏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夜路走多了,必然会碰到鬼”,十四根本堕戒能够恐吓自家人;然对于已经受骗上当、又有正义感的人来说,对“摧邪显正”也就变成理所当然。
2诸佛都有三密:身密、语密、意密。

关键词:  ,  ,  , 宗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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