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教派奉持的《十四根本堕戒》,前四条“堕戒”的对象都是人,第五条虽说为“菩提心”,却不是法义的讨论,因为在密意中,“菩提心”、“莲花液”都是男上师与女弟子双修时产生的秽物,与佛法的修证全无关系,偏偏还故作神圣,戒相中明订“不得舍弃”“否则犯戒”,真是无聊的事情。随着进入第六条堕戒的评析,从字面上看似比较像在论义,实质内容将如何?请看原文:

第六条根本堕戒

原文:

第六根本堕戒,谓批评自宗教义或是他派教理。

于“自宗”“他派”间,千万难

对于这第六条戒相本文,此处暂时不作处理,其原因并非在评析相关“教义”“教理”时有什么迟疑或困难,而是界定“自宗”与“他派”时不容模煳,必须先处理。根据以往常见到的,假四大教派在与人辨正法义时,其立场经常犹疑闪躲。就像蝙蝠那样,若是遇见捕鼠人,牠就张开翅膀作飞禽状;而当抓鸟的来了,牠却敛翅装作鼠辈。因此我们得等宗喀巴一辈行者,将所谓“自宗”“他派”界定清楚了,再来作评析。

原文:

亦分两点说:一、于何对象违犯过失?那波巴解释说:“自宗”是指佛法弟子,“他派”是非佛法弟子,“教义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他特别指出:“如果修行者批评于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

对第六条堕戒,宗喀巴还是分“对象”“犯行”两方面作“戒释”,本段针对“对象”,而宗喀巴援引那波巴的解释就又是一笔煳涂帐。那波巴说:“‘自宗’是佛法弟子”,可是依据前文我们已经知道这位“黑行者”那波巴在行止上是履践“裸形”的外道;在信念上他依止奉行的是,印度性力派渗入以后的左道,本质上就是外道。因此,综而论之,那波巴是没有资格代表佛法划分“自宗”,更没有资格以“佛法弟子”自许;准此,那波巴界定“他派”也无法成立,因为以他身为外道的立场,“他派”有可能正是“佛法弟子”。总而言之,以外道身分来论佛法“自宗”“他派”,或是以外道本质混充“佛法弟子”身分而为此,都只是鱼目混珠,把论点愈弄愈模煳,无法厘清法义真面目。

出世哪有“更高法道”?

四大教派人士可能于此想作辩解,可是只要看那波巴的下一句说词,便可以明了他们的确不懂佛法,实为外道的事实。那波巴说:“‘教义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众人皆知广义的佛法可包括人、天善法,声闻、缘觉二乘,以及大乘菩萨道等“五乘佛法”;前二者只属于“世间法”,而可称为“出世之道法”的正是声闻、缘觉二乘菩提;大乘菩萨道则为“世出世间法”。这五乘佛法,其法义与解脱、智慧等的究竟殊胜,后后胜于前前。进一步分析,“出世”是指出三界,而三界外无法,出了三界都一样入无余涅槃,因此,“出世之道法”没有什么“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即使声闻、缘觉此二乘之间,也是世尊因众生根器的不同而别别施设,二者无须分别高下,都是平等平等。

更何况,不论三乘菩提、五乘佛法乃至一切法,都是因为法界实相真心如来藏才得建立,今宗喀巴、那波巴等人完全不知不解真心如来藏是出生万法的本源,也具体显示“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实相,更不知不解《大方广佛华严经》中所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的意涵,因此妄想“更高的出世之道法”,可见所思所想绝不是佛法,而是又回到了外道的世间法中,无法以滥竽而充佛法“自宗”之数。或从另外的角度来理解,那波巴以“出世”为“更高的法道”,岂不正暴露了“法道”现前是离开了正统佛法后,回到“世间法”中打滚厮混之法道?则出世之“教义教理”显然已不皈于那波巴等人的“自宗”,而那波巴、宗喀巴以及假四大教派中人,皆为“非佛法弟子”的“他派”,其理明矣。

宗喀巴又引用那波巴的言说:“如果修行者批评于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这一句话亦易生淆讹,至少应分两个部分来先后各作评析。首先从其前半句来看,那波巴似乎在暗示:“佛教”修行者不应该批评外道非佛弟子。然而事实上却不能如此简单笼统。固然古德有谓“佛法本无诤”,是指同属实证者之间;但是面对外道法,义理偏邪行将恼害于众生;或是依附佛教,淆讹正法误导佛弟子时,大乘修行者决定不会袖手旁观,或作乡愿,定将依循佛嘱,挺身而出以勇猛手段、菩萨道心行,摧破邪说导以正法,这正是 圣玄奘大师说的“若不摧邪,难以显正”的意思。甚至世尊出世弘法,也经常不惮辛劳,一一踵随外道六师足后,亲至各大城,亲自予以摧破并救度之。因此。那波巴假借“佛旨”不许学人批评“外道非佛弟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当然那也是为了彼等另有用意而作的铺陈,期望真正的佛弟子不对仿冒佛教的加以评破,是故其说不足采信。

弃舍观想,远离“大日”

至于那波巴提到的“大日如来”,是密教信奉的“本尊”之主尊;有关于“大日如来”的一切,全出于密续,正统佛教经典皆不作“大日如来”的说法。盖“大日”为“摩诃毗卢遮那”的意译,“毗卢遮那”正是住此娑婆世界的法身佛,“卢舍那”为其报身佛,而“释迦牟尼佛”为其应、化身,此一佛的法、报、化三身就此具足圆满,不能另有法“身”。印度密教与假四大教派一向喜作抄袭佛教之事,毗卢遮那(Vairocana),意为照耀,是光明遍照的意思,他们就依此而发明了“大日如来”,并将之移至其曼陀罗五方佛之中央,密教中人修本尊诸法时,自有相应的鬼神化现冒充为大日如来而感应之,其学者自己不知还信奉不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6%97%A5%E5%A6%82%E4%BE%86

为何“大日如来”绝不是佛教中之如来法身?因为“毗卢遮那”法身佛无形无相,不可能成为徒能“观想”,甚至合而为一的“本尊”,更不可能以色身而与明妃、佛母拥抱交合乐空双运;若谓彼以化身示现,而一个三千大千世界只须一佛教化,则此娑婆世界释迦牟尼佛的千百亿化身,忙波波地于此三千大千世界之内,到处化形示现度化众生反成戏论,焉有此理?

因此,可想而知“大日如来”是盗法于佛教,又回头扰乱于佛教的“盗乱佛法”施为,只合予以破斥,千万不能盲信盲从。善根尚存而且明理之徒,听闻本篇的破斥,当莫待“大日如来将远离此人”,更应直接主动远离“大日如来”,更应远离为此“大日如来”搭台唱戏的假四大派系。

原文:

虽然说,蓄意嘲笑于外道的错误知见,乃是错误的行为,但是把外道认为即是此戒的违犯对像来说的话,我也会感到不安。因此,让我们进一步来分析应如何正确理解此戒。应依《根本堕戒深意论》里所说来理解,应将“自宗教义体系”视为是真言乘,将“他派教理体系”视为是般若乘。或是说,此即显示:如果嘲笑于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种,即犯此戒。因为《果得精髓概要》、《胜乐金刚密续莲花度母论》、《世尊一切法教祈请仪轨》,与《密集金刚密续光明论》等中皆说:“若批评三乘法教……”,所谓批评,即是显示以上所说道理。《红怒尊曼陀罗仪轨》与《黑怒尊曼陀罗仪轨》等,所说法义道理相似。《金刚真实光明密续》亦明确的有:“批评自宗与他派教理体系”的批评字意。

搭台自演“乞丐赶庙公”的戏码

本段原文中,开始先虚晃一招,说“蓄意嘲笑于外道的错误知见,乃是错误的行为”,事实上真正佛弟子在作法义辨正时,不会存有“蓄意嘲笑”的心理,只会站在导正知见和悲悯众生的立场,破斥、导正而把法义厘清,对事、论理而不对人。宗喀巴此说其实代表着自身心虚,深怕有朝一日当面论义时,自己堕于负处而招人嘲笑,故先将反话正说,防卫性地禁制“嘲笑”。因此,其第二句便说:“把外道认为即是此戒的违犯对象”,他也会感到“不安”。宗喀巴这样的说法,其实是把佛弟子对外道的摧邪显正,认为不妥,应该要来一记回马枪,戳向佛教正法,他才会“安心”。这样一来,已经把假四大教派,就是外道潜伏在佛门中“卧底”、随时伺机来个“窝里反”的事实,不打自招表明了出来。

果然,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宗喀巴,立刻露出狐狸尾巴,要跟大众“进一步分析”他的歪理。他引据不知何人所造的《根本堕戒深意论》,刻意掀起佛门中的“假性内战”。所谓“假性”是说,宗喀巴划分的所谓“真言宗”,其事证无上瑜伽是性力外道法,不是佛法。话说从头:宗喀巴在此大喇喇的表示:“应将‘自宗教义体系’视为是‘真言乘’,将‘他派教理体系’视为是‘般若乘’。”先解释一下,人士经常将正统大乘佛法称为“般若宗”,而将它们修习的外道法,以“真言宗”之名硬塞入佛门。各位请看,宗喀巴这一句暗渡陈仓的二分法,一下子就将邪法夹带入佛法中,还和大乘法(彼所谓“般若宗”),平起并坐齐头论道;众人若是不察,一个不注意就会给他糊弄过去。其次,宗喀巴竟然把外道法划分成“自宗教义体系”,而将大乘法及真觉囊巴的如来藏妙法,都划分成“他派教理体系”,在不知不觉之间,外道居然在佛门中喧宾夺主当家作主起来。这虽然只是假自身内部的宣传,但是不明就里的徒众,原本也是单纯的佛教徒,就这样被骗进“乞丐赶庙公”的藏传假佛教当中了。

宗喀巴把闹剧的舞台安排停当,便开始煞有介事地公然宣告:“如果嘲笑于此二法道中之任何一种,即犯此戒。”表面上似乎公平地对待两方,但宗喀巴此说之目的,就是借此抢据发言的制高点,给人以“若有犯者,我宗某人将各打四十大板”的印象,读者往往就会不知不觉间被他洗脑而认为也是佛教,然而事实上这两方是完全不对等的。佛教正法只会想悲悯救度众生,而不会任意嘲笑;邪法理虚心怯,却完全无法回应佛教正理的质问。这样的“犯嘲笑戒”将如何成立?佛法如旃檀香,则是腥檀聚,宗喀巴还妄想将二者放在一起任人品头论足,若非愚痴人,就是有心扭曲事实,残害真理之人。

宗喀巴为了矫撑排场壮其声势,还特地将《果得精髓概要》、《胜乐金刚密续莲花度母论》、《世尊一切法教祈请仪轨》、《密集金刚密续光明论》等一堆老王卖瓜的密续堆叠出来,却指引出“若批评三乘法教……”这七个字来,含混夹带“法教”于佛法中,又是书名比引文内容还长的闹剧,以这样颟顸打空包弹的态度作“戒释”,实在令读者摇头无言。除此之外,他又列了《红怒尊曼陀罗仪轨》、《黑怒尊曼陀罗仪轨》、《金刚真实光明密续》等三本密续,也都只为了用“大堆头”的声势吓人,指出或强调不许正统佛教“批评”他们而已。并不是真的具有引证价值。只是此处所称说的“三乘菩提”,还有“自宗”与“他派”的明确意涵,还有待后文深入讨论。

原文:

在《金刚伞盖密续》里有说:“不要排斥其他教义”,这种教导似乎只是谈到了批评他方的一面而已。

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

我们相信藏文的表意,在语法结构、表达习惯上或许与中文会有些落差,也或许是宗喀巴每每故意要造成读者在会意时的模煳,因此,有些译文的叙述必须要小心阅读,才不至于造成误解。譬如这一小段,当宗喀巴在说“这种教导”,他指的并不是想当然尔从前一句顺读下来的《金刚伞盖密续》里“不要排斥”的意思;反而是要跳接上一段,从一大堆假古董中翻出来的“若批评(以为主的)三乘法教……”的意思。此所以前半句强调消极的“不要排斥”,后半句却反而菲薄较强势的“只谈批评”,二者指涉内容不同故。宗喀巴把这一句看似轻描淡写的两面表述放在此处,其用意,一是要总结其“戒释”第一分项“不要批评”的强势禁制解说,二则是要总起下文,在“戒释”的第二分项中转化成比较软调的“只要不排斥,就无过失”。换句话说,这一小段正是宗喀巴将第六条堕戒,从“高高举起”到“轻轻放下”中间的“稍顿”动作。至于为何如此,以及其详情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关键词: , , , 宗喀巴

2015-07-07
掀开十四根本堕戒的神秘面纱 第三十三则:无上瑜伽之手印 (中)

本则为第十三根本堕戒,内容为发起誓愿后,不依誓愿学。此条堕戒比较特别,分成“无上瑜伽”部与“瑜伽”部,本则所说为“如何是违犯堕戒过失?”

宗喀巴云:“第十三根本堕戒,谓发起誓愿后,不依誓愿学。此条堕戒内含分两部说:一、于修学无上瑜伽部法门时,如何是违犯堕戒过失?二、于修学瑜伽部法门时,如何是违犯堕戒过失?”“无上瑜伽部堕戒教理:亦分两点说:一、于何对象违犯过失?谓修行者所发的修证誓愿。……瑜伽部堕戒教理:亦分两点说:一、于何对象违犯过失?谓修行者所发的修证誓愿,譬如金刚杵、金刚铃,与手印等秘密诸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cd9265d0101iq8g.html

此第十三根本堕戒的主要内容为“发起誓愿后,不依誓愿学”,就是犯戒。分为“无上瑜伽部法门”与“瑜伽部法门”两个部门来说。这个部分所说“于何对象违犯过失?”全都指向“修行者所发的修证誓愿”。“无上瑜伽部法门”的主要内容为:“一般而言,关于供食仪轨与护法仪轨,应修这两种誓愿法教。”“瑜伽部法门”的内容为:“金刚杵、金刚铃,与手印等秘密诸行”。

“瑜伽”为“相应”之意,“无上瑜伽”为“与无上法相应”之意。从宗喀巴所言之内容来看,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修、所行之“瑜伽”与“无上瑜伽”,全都与物质法相应,却与无上解脱之道沾不上边。反过来看佛教的修行者,是与实相心如来藏相应的法门,不是四大派与色身淫触相应的法门;平时修法当中,建立五蕴、十八界的基本知见,现观其生灭不住的无常、无我本质,圆满“缘起性空”二乘解脱之理;进一步了解“能取所取空”:能取境界的觉知心与所取的六尘境界等一切法,皆是如来藏所生,都是空性心中的一部分;当十八界中的觉知心六识,执取十八界中的六尘时,其实都是“自心取自心”;以此知见透过参禅,在因缘成熟之时“一念慧相应”,悟得法界的真实相第八识如来藏,从此之后,般若智慧涌生,于“无生法”第八识如来藏能够生忍,就可以成为真实义不退转住菩萨,名为第七住位的贤位菩萨。正统佛教中说的“无上瑜伽”,乃说“最后身菩萨”本师释迦牟尼佛在人间“示现”成佛,以“明心见性”之见地,“示现”成就“佛地真如”无垢识,说之为“无上正等正觉”。这是真觉囊巴与假四大教派,在“瑜伽”、“无上瑜伽”之最大分野。

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修学的“无上瑜伽”,是“男女行淫”之,乃上自达赖、诸法王,下至诸喇嘛、诸、诸仁波切所一致修学的法门。也就是说,诸喇嘛乃着重在“身行”的“无上瑜伽”,由眼、耳、鼻、舌、身五根配合第七识末那(意根)的运作,透过“无上瑜伽”之男女性器官的直接接触;由于长时间的“拉锯战”,慢慢地将此种触乐扩展至全身,名之为“即身成佛”,自称是佛教报身佛的境界。此乃诸喇嘛终生所追求的“雌雄等至”境界,也是他们所自诩高于佛教“三乘菩提”的“果地修行”法门;其实是未断我见而堕入欲界凡夫的我所境界中,连声闻初果的实证都谈不上,更别说是菩萨的实相心真如境界,佛地智慧与解脱也就不必提了。

第十三根本堕戒条文:“发起誓愿后,不依誓愿学”是为犯戒,究竟是什么誓愿?宗喀巴根本不敢说清楚!而在“无上瑜伽部法门”的修学内容,只提到应修这两种誓愿法教:“供食仪轨与护法仪轨”。这是掩饰了“无上瑜伽”之“男女性交”不说,而以修学两种誓愿法门:“供食仪轨与护法仪轨”来隐喻而说;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让一般人看不出其邪谬的高明手法。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施设之“供食仪轨”,又繁杂得令人眼花了乱;但整理以后,不外就是“火供”、“烟供”、“荟供”,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男女双身供(即身成佛而以淫乐触觉所作的大供养)。

四大教派之“供食仪轨”,诸上师所供奉的“佛菩萨”,都不是佛教中的佛、菩萨,而是喜好血食的夜义、罗刹等鬼神所冒充;也有喜好吸食肉品燃烧所生之烟的鬼神,所以他们所供的食物,以五甘露1与五肉2为主要供品来焚烧,目的就是要取悦这些鬼神;但主要还是以上师与明妃行淫后,流出的红白明点所制甘露(丸)来供养鬼神仿冒的佛菩萨,认为最殊胜。在“供食仪轨”完毕以后,就是疯狂的“轰趴”(home party.现代家庭聚会的新名词,乃许多人聚集在一起饮酒作乐,因为酒精的催化作用,产生男女杂交的性行为。)由“供食仪轨”自然衍生出“护法仪轨”,如此的“护法仪轨”,就是疯狂的“男女杂交的性行为”,也是诸上师所要达到目的之“无上瑜伽”,正是被学术界指称为“左道”的“轮座杂交”。

在现代西洋文明的地区,这种疯狂的行为,慢慢地也被感染到,只是不容易被公开;但诸喇嘛上师乃至达赖本人吃牛肉、饮美酒,已是经常有的事,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乃至诸喇嘛“仁波切”上师在台湾万华地区嫖妓、性侵事件,“东窗事发”当场被逮或被告上法院者,也时有所闻。只因为这些新闻上了媒体版面以后,惹祸的“仁波切”上师大多有人掩护,一个个随即逃之夭夭,法律也无法为被害人伸张正义;没多久又被大家淡忘了,或许半年之后,按耐不住寂寞,又改个名字再来台湾故技重施了。所以说,诸喇嘛上师一旦沾染上“无上瑜伽”毒瘾,终其一生,必定遵守“修行者所发的修证誓愿”,要永远“慈爱”天下有情;如同沾染上吗啡一样,终生被其邪法毒性所控制而无自拔。

至于“瑜伽部法门”所修学的内容为:“金刚杵、金刚铃,与手印等秘密诸行”,瑜伽部密法中,重视法器与坛城的完整,此乃最初的表相;演化到后来,瑜伽部密法与无上瑜伽并存,这些表相背后隐喻者亦是无上瑜伽之性交内容。例如本来金刚杵是佛教的护法神手上拿的兵器,后来却被隐喻为男性生殖器官;金刚上师引以为傲的就是“至刚至阳”的“金刚杵”,这就是诸金刚上师所秘密修练的行门;透过气功的修练,将“金刚杵”练到“坚挺、持久而不泄露精液”,也因此而自称为金刚乘。由于假四大教派有另行施设一条“三昧耶戒”,此戒的内容最主要是防止行淫泄露精液;故诸金刚乘修行者,若气功没有成就,功力尚无法“持久不泄”之前,是不能与金刚上师“抢食明妃”的;这条戒文的施设,乃是防止徒弟与金刚上师“抢食明妃”而有此施设借口。

然而时至今日,诸金刚上师有几个人练到“持久不泄、金枪不倒”?可以说一个也无!施设此“三昧耶戒”与第十三根本堕戒“发起誓愿后,不依誓愿学”条文,一方面是将金刚乘修行者束缚住,必须终生乖乖地修“无上瑜伽”不可;另一方面,避免内部男性徒弟与金刚上师有“抢食”的现象发生。金刚上师自己也心知肚明,要练到“持久而不泄露”精液谈何容易,因为金刚上师自己经常都“清洁熘熘”故。为了防止男性徒弟对学密女性“捷足先登”,先用戒条将男性徒弟绑死;待时机成熟,以传授“慧灌”为名,再让徒弟捡自己丢弃的“破鞋”。

手印的部分,有事业手印与智慧手印两种。事业手印的内容:谓以妙龄少女作为双身合修之贪道手印;此妙龄少女由有女阴,能令行者于淫行之过程中,体验空乐不二之“成佛”智慧,故又名为佛母、度母、智慧、明妃。由此少女亲自提供其身体,供养行者修证成佛之法门,非仅观想,故又名为事业一一亲自配合共修,一起受乐故名事业;反之,男性行者由因具有男阴,能令女性行者依之而共修,故于广义而言,亦得名为女行者之事业手印。然一般所说事业手印者,多谓女性。3

智慧手印的内容:谓男行者若不具明妃之缘时,或不舍出家戒之“比丘”,不得接触实体明妃,只能以观想之法而修之空乐不二,彼行者所观想之心中明妃,非如人之有实体互动生乐,故如是观想空乐不二者,不名事业手印;然因此一观想之法,能生空乐不二之“智慧”故说此观想修行法门中所观想之明妃即是智慧手印。4

从这两种手印的内容来看假电影当中,类似“西藏小子”这种结手印抵御敌人,看起来很神勇的样子,这顶多是金刚上师口中“下三部”密法“三密相应”的玩意,也是因为编剧者不懂无上瑜伽中“手印”的真实内涵,才会编造了如此根本不曾存在的神勇剧情;却无形中帮了假的忙,让看电影的人误会了“结手印”的真实义。“结手印”的真实义就只有两种,一种是“事业手印”,乃男性金刚乘修行者,以他的“金刚杵”与明妃实际进行真枪实弹之“手脚交缠”;另外一种就是“智慧手印”,用“观想法”,想像自己与明妃“巫山烟雨”、“你浓我浓”的甜蜜情境,借以引发“幻境乐触”,手印的真实内情就是如此。诸多电影,不管是商业性的亦或是宗教性的所说,不论是依止“下三部”密或是无上瑜伽密,已经完全将手印的真实义扭曲,整个违背了 佛陀所说的“真言手印”。在目前的佛法领域中,又有多少人真实体会 佛陀的“真言手印”乃是是指众生本有之第八识如来藏,乃是乃是本来清净、成佛之根本,故名之为“大”;由诸佛授手相传之心印则名为“手印”,故曰为“大手印”,此方为手印之真实义;与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传的“淫秽手印”,一个是“天南”、另一个是“地北”,根本毫无牵扯。任何人连作梦都想不到,假四大教派诸上师所传的手印,竟然将 佛陀的“真言手印”扭曲成为“床上运动技术”的“比划”,与电影上所显示的武功、特异功能完全无关;套句现代的话语,那就是所谓的“性暗示”!

诸金刚乘修行者,若是了知他们所修学的法门,不管是“无上瑜伽”或是“瑜伽”全都离不开“性”的时候,想回头恐怕也没有那个勇气。因为当初在懵懂的情况下“发起誓愿”,如今若“不依誓愿学”,就是违犯第十三根本堕戒,也就是说,被戒条卡住而无法脱身了;加上假四大教派诸上师利用这些戒条,将这些金刚乘修行者紧紧地绑住,成为与他们相同的生命共同体,也成为诸上师“慈爱”天下有情的共犯;诸金刚乘修行者就是想离开,恐怕也有心无力了。

其实这些戒条的施设乃标准的“戒禁取见”,完全不具备佛法的“因果律法则”;只要诸金刚乘修行者了知这一点,放心大胆的离开,根本不会有什么祸事临身的;这是舍弃邪戒的几位同修们,大家共同的经验;而在历经数年的努力植福、修除性障、建立功夫而参禅以后,也都断除我见及证悟佛菩提了。相反的,如果被诸上师以这些没有因果律效力的戒条束缚住,在这个圈子待久了,难免就有邪淫、妨害家庭等“共业”及大妄语的问题;能够清楚明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且会果断处理这些问题的人,才是真正明智之人。
1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
2五肉:狗肉、牛肉、羊肉、象肉、人肉。
3狂密与真密第一辑203页第7行-14行。
4狂密与真密第一辑203页第15行-204页第2行。

又谁搭起“金字塔”? ——解析宗喀巴著《谭崔十四根本堕戒释》

宗喀巴《谭崔十四根本堕戒》的第七条“戒释”可谓“有破有立”。破的是谭崔密意的外泄,和双身法的“私相授受”;立的是上师的专业权威和“谭崔传承”的品牌专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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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坏了“金刚身”?  ——宗喀巴著《谭崔十四根本堕戒释》的评析

宗喀巴于《第七堕戒释》中,援例将“对象”与“犯行”作了释义,也就是把所谓“未成熟之有情”与“谭崔密意”各自界定说明,接下来就要恐吓学人建立对“破戒”的戒慎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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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遮”好呢,还是“开”? ——宗喀巴着《谭崔十四根本堕戒释》的评析

对于《谭崔十四根本堕戒》第七条戒内容及其“戒释”的论述,宗喀巴已经进行四回连载了,对于本戒的“犯戒对象”,所谓“未成熟有情”;以及“犯戒行为”,关于所谓“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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